关于各企业单位及时提交《确认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回执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4
来源: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大
- 中
- 小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61号)文件要求,我旗对自治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筛选推送符合享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企业(单位)给予资金发放。为确保资金合法合规有效使用,各企业应当向经办机构回复《确认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回执单》,经办机构收到企业(单位)《回执单》后,为其办理“免申即享”一次性扩岗补助。
鄂托克旗辖区内参保有关企业(单位)(附件1)于2024年3月20日前将《确认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回执单》(附件2)报送到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对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未做表示或未能按期提供回执单的有关企业(单位),视为自主申报。
自主申报时间及方式:企业(单位)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申请。
符合享受条件且已经提供回执单的企业(单位),如未收到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与鄂托克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联系(联系电话:0477-6212960)。
附件:
1.2023年鄂托克旗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免申即享”未提供回执单企业名单
2.确认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回执单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