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11-26 17:49
来源:鄂托克旗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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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主管 部门 |
*检查事项名称 | *实施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 *承办 机构 |
*检查 对象 |
*检查 内容 |
检查 标准 |
检查 方式 |
检查频次上限 | 专项检查计划 | 备注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注:1检查频次上限和全区专项检查计划,需要由自治区本级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明确。 2.实施检查依据至少有一项 3.检查主体(实施层级):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乡镇级(可多选,英文半角逗号分割, 如 自治区本级,盟市级,旗县级)。 4.序号英文数字、主管部门最多500、检查事项名称最多500、法律最多2000、行政法规最多2000、部门规章最多2000、地方性法规最多2000、政府规章最多2000、承办机构最多500、检查对象最多500、检查内容最多500、检查标准最多500、检查方式最多500、检查频次上限最多500、专项检查计划最多500、备注最多255、填报人最多50、联系电话最多30 5.每次最多导入500条 6.'*'必填 |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部门 规章 |
地方性法规 | 政府 规章 | |||||||||||||||
| 1 | 鄂托克旗统计局 | 市旗两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及其负责人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2.《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九条 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第十条 |
1.《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
旗县级 | 鄂托克旗统计局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市旗两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及其负责人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情况 | “双随机”抽查 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 |
1.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 2.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
将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要求公示 | 杨智超 | 0477-6211715 | |||||
| 2 | 鄂托克旗统计局 | 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2.《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九条 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第十条 |
1.《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
旗县级 | 鄂托克旗统计局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 “双随机”抽查 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 |
1.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 2.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
将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要求公示 | 杨智超 | 0477-6211715 | |||||
| 3 | 鄂托克旗统计局 | 依法开展涉外统计调查和民间统计调查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2.《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九条 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第十条 |
1.《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
旗县级 | 鄂托克旗统计局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依法开展涉外统计调查和民间统计调查情况 | “双随机”抽查 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 |
1.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 2.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
将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要求公示 | 杨智超 | 0477-6211715 | |||||
| 4 | 鄂托克旗统计局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2.《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九条 3.《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第十条 |
1.《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
旗县级 | 鄂托克旗统计局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 “双随机”抽查 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 |
1.年度内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实施行政检查不超过1次。 2.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不受频次上限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 |
将依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要求公示 | 杨智超 | 0477-62117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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