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20714
成文日期:
2025-11-28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无
发文机关:
鄂托克旗统计局
公文时效:
正常

鄂托克旗统计局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发布时间:2025-11-28 17:45

来源:鄂托克旗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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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统计局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序号 检查主体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范围 检查时间 检查比例(%) 检查频次(批次/年) 检查方式
1 鄂托克旗统计局 对统计执法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规定,省级及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全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025年11月底前 不高于检查对象范围总数的8% 不高于15次 常规执法检查(现场检查)、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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