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6-09-20 15:35
来源: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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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旗各商品经营单位、服务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期间群众消费集中、市场交易活跃,为切实规范全旗市场价格秩序,防范化解节日价格风险,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稳定有序的节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现对全旗各类经营者节日期间价格行为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一、恪守经营底线,落实主体自律责任
各经营者及行业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价格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坚决摒弃节日涨价、借机牟利的错误经营思维,自觉维护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自律约束作用,主动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杜绝组织、串通经营者涨价等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全旗良好价格营商环境。
二、规范标价行为,做到公开透明经营
全旗所有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标识清晰、价格透明。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线上销售页面如实公示商品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销售价格、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优惠政策及投诉方式等信息。
标价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价格调整时要及时更新公示信息,严禁出现模糊标价、虚假标价、两套价格、价外加价等问题,不得在标价之外额外收取未予标明的任何费用,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三、聚焦重点领域,严禁各类价格违法
针对节日消费热点,重点规范月饼粮油、民生副食、烟酒茶饮、生鲜果蔬、日用百货等生活消费品,以及餐饮住宿、商超零售、景区游乐、停车服务、交通运输、家电维修等重点行业价格行为,严禁发生以下违法行为:
1. 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得捏造、散布货源紧张、价格上涨等虚假信息,不得借机大幅提高民生商品、节日商品价格,严禁囤积紧缺商品、操纵市场价格,扰乱正常市场供需秩序。
2. 严禁价格欺诈、虚假促销。开展打折、满减、让利、特价等促销活动时,必须真实标注原价、折扣、活动期限,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折扣、先涨后降、误导消费等价格欺诈行为。线上电商、外卖平台商户需同步规范线上标价与促销行为。
3. 严禁月饼违规经营、变相涨价。严格落实遏制“天价月饼”相关规定,规范月饼生产、包装、销售行为,杜绝过度包装、使用贵重材料包装、搭配销售烟酒保健品、捆绑其他商品变相涨价等违规行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经营消费理念。
4. 严禁违规收费、变相加价。餐饮、住宿行业不得随意提高客房、餐食价格,不得收取包间费、服务费、餐具费等未公示费用;景区严格执行门票定价及惠民优惠政策,不得擅自涨价、拆分收费、强制捆绑销售联票、代收费用;停车场需公示收费标准、免费时段,杜绝乱收费、超额收费行为。
四、强化风险自查,主动规范经营行为
各经营者要立即开展节前价格行为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商品标价、促销宣传、收费公示、价格执行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不规范标价、违规促销、隐性收费等行为立即整改,主动消除价格风险隐患。自觉妥善处理消费价格纠纷,主动回应消费者合理诉求,做到文明经营、诚信经营。
五、严格监管执法,畅通维权渠道
双节期间,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全面加大市场价格巡查、随机抽查、重点督查力度,覆盖城乡商超、农贸市场、餐饮街区、景区周边、乡镇集市等重点区域,紧盯重点商品、重点行业、重点时段价格动态。
持续畅通12315、0477-6212315投诉举报渠道,全天候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查实的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责令限期整改、退还消费者价款,并对典型违法案例公开曝光,形成强力监管震慑,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全旗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特此告诫。
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