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2 09:41
来源: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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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市及我旗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临时占用草原审批的监督检查,强化林草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管,防范违法违规风险,提升监管效能,结合我旗林草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坚持依法监管、公正公开、协同高效原则,依托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严格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结果及时公开”要求,聚焦临时占用草原审批、林草工程招投标两大重点领域,实现监管全覆盖、过程全留痕、结果全公开,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草原、违规招投标等行为,营造公平透明、规范有序的林草行业发展环境。
二、监管范围
(一)临时占用草原领域
全旗范围内2023年已获批占用使用草原的建设项目单位、施工单位,重点涵盖能源、交通、工矿、光伏风电、市政建设等用地主体。
(二)招投标领域
旗本级林草生态建设项目中标企业及相关主体工作人员。
三、抽查事项
(一)临时占用草原领域抽查事项
临时占用草原审批手续、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实际占用草原位置、面积、用途、期限是否与审批文件一致;
植被恢复费是否足额按时缴纳;
生态保护、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存在擅自占用、超范围或超期限用地、改变草原用途等违法行为。
(二)招投标领域抽查事项
项目招标备案、招标方式、招标文件编制等是否合规;
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业绩造假等问题;
开评标流程、评标专家履职、招标代理服务是否规范;
中标后合同签订、履约情况,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重点检查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性、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排查地域限制、所有制歧视等隐性壁垒,核查中标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对发现问题下达整改通知、跟踪落实,并依法公开抽查结果。
四、抽查比例及方式
(一)抽查比例
临时占用草原: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审批项目总数的10%。
招投标领域: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年度招标项目总数的10%。
对投诉举报、异常交易项目实行100%全覆盖检查。
(二)抽查方式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现场核查与资料核查相结合。推行跨部门联合抽查,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旗直单位、相关苏木镇林草工作站开展“综合查一次”,减少多头重复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4日)
完善“一单两库”,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细化抽查事项清单。
(二)实施阶段(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1日)
按计划完成随机抽取、现场检查、问题核查等工作,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全程留痕。
(三)处置与公示阶段(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18日)
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项目使用草原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二)强化信用监管,对守信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对失信、高风险主体加大监管频次。
(三)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制,严禁选择性执法、人情执法,确保抽查公平公正。
(四)加强协同联动,做好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等工作,提升监管质效。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