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20747
成文日期:
2025-08-12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文号:
发文机关: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公文时效:
正常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发布林木种子采种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2 17:14

来源: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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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发布 

林木种子采种期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林木种子采收行为,合理保护、利用林木种子资源,加强采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和《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对我旗境内细枝岩黄芪(花棒)采种期限予以公布,望能及时地掌握树种的采种期,最大限度避免强采、掠青等行为的发生。现予公告如下: 

  一、细枝岩黄芪(花棒)采种时期为每年的8至9月。 

  二、采种范围:鄂托克旗境内的一般采种林、群体和散生的优良母树均可采收。 

  三、种子采收实行许可证制度。采集和收购林木种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旗林草主管部门发放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具备林木种子贮藏设施,建立种子的采摘、收购和流向档案,包括种子产地、种源、数量、质量检验证书、责任人和林木采种登记表等内容。 

  四、在林木种子生产基地内采集种子的,由种子生产基地的经营者组织进行。 

  五、采集林木种子时选择林分稳定、生长健壮、结实好、无病虫害的母树进行采集,不得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采集时严格保护好母树,不得提前抢采掠青、伤毁树皮、树干、枝条,不得以截枝、砍倒树木等破坏性的方法进行采种。 

  六、对无证采集、收购、经营林木种子以及抢采掠青等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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