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20741
成文日期:
2024-07-25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文号:
鄂旗林草发〔2024〕25号
发文机关: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公文时效:
正常

关于废止《鄂托克旗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5 15:50

来源: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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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废止
《鄂托克旗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决定废止《鄂托克旗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办法》。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发放按照内蒙古财政厅2022年6月30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内财资环规〔2022〕14号)执行。

      附件:1.《鄂托克旗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办法》(鄂旗林草字〔2022〕294号)

2.《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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