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鄂托克旗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
和水利救灾资金“一喷多促”补助政策
一、目标任务
按照鄂尔多斯市以促壮苗稳长、促灾后恢复、促灌浆成熟、促单产提升为目标要求,重点支持各苏木镇遭受干旱、低温、冰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地块、作物生育期延迟地块、病虫害偏重发生地块开展“一喷多促”作业。
二、补助对象和要求
(一)支持对象。突出专业化、规范化,遴选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等承担实施,科学确定单一主体实施面积和范围,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充分发挥农技推广中心、苏木镇政府、嘎查村委会等作用,组织统一喷施作业,提高作业质量效率。杜绝无效喷施、错误喷施,确保喷施一块、见效一块。
(二)补助标准。根据我旗玉米受灾情况、当前生长需求、病虫害防治需要,及喷施肥料、药剂的种类和用量等因素,通过询价的方式遴选服务价格最低的服务组织开展喷施作业。
(三)补助方式。因时间紧任务重,综合考虑多方因素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服务组织,作业完成后提供相关影像图片及其他软件资料合格后按照10元/亩的标准兑付补助资金。
(四)实施时间。现在我旗大部地区粮食已进入灌浆成熟期,为提高“一喷多促”措施实施效益,确保农时到、作业到、资金到,“一喷多促”需在有效生育期内完成。
(五)实施要求。一是加快实施进度,要结合实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必要时先干后补,确保第一时间将任务面积、资金额度分解到苏木镇。尽快采购物资、对接服务主体,抢抓农时,确保按期完成,不得逾期实施。二是要求集中连片实施,各苏木镇根据实际情况优先选择集中连片的地块实施。三是强化分类施策,综合考虑我旗灾情、病虫情等实际发生情况,药剂以施用磷酸二氢钾50g,高效氯氟氰菊酯25g,混配10m1芸苔素兑水1.5~1.8公斤为主。具体作业要求如下:流量:1.8-2.3L/亩、高度:2.8-3.5米、速度:6-8米/秒、喷幅:7-9米。农户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不发生药害的前提下混配其他生长调节剂、农药等。四是严格作业时间,避开高温、大雨等不适时段和不利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