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2026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5

来源:鄂托克旗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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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乡建发〔2026〕465号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6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鄂农牧发〔2026193号)部署,结合我旗实际情况,制定鄂托克旗2026年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自治区、市一号文件部署,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提升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培育乡风文明人才需求,按照工程化、项目化、闭环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不断提升农牧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为全旗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6年,以家庭农牧场经营者、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和返乡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大牧场经营者、种养殖大户、电商从业人员为重点培育对象,培育高素质农牧民专题班40人、常规班68人,培训参评率达到90%以上、满意度90%以上。

  三、主要内容

  全面推进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计划开设三个班级,其中专题班1期、常规班2期。

  (一)数智技术应用专题班(≥40人)

  培育农村牧区数字农牧业、电商创业带头人。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以点带面,引导更多的群众争做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高学历高素质农牧民,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为充分调动我旗乡村人才关注家乡、回报家乡的积极性,立足鄂托克旗农牧产业特色,为村播基地输出专业人才,推动“电商赋能产业、人才带动增收”,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农牧产品电商生态体系。

  (二)常规班一:农用无人机应用技能提升班(≥30人)

  面向专业农机作业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带头人、一线农机手,聚焦粮油作物标准化机播、飞防植保作业、农作物机收减损、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四大模块。核心强化农用无人机起降操控、田间作业参数调试、农药安全配比与规范喷施、故障应急处置、作业安全防护等实操训练,全面提升无人机在草原植保、饲草收割、田间防疫等场景综合应用能力,壮大牧区社会化农机服务队伍。

  (三)常规班二:肉牛标准化养殖产业班(≥38人)

  紧扣我旗肉牛主导产业提质增效目标,以标准化、集约化、绿色化为方向。重点培训肉牛圈舍标准化建设、良种繁育技术、繁殖障碍疾病防控、肉牛体态健康观测、饲草料科学配比、粪污资源化利用、肉牛初级加工等内容,同步穿插合作社运营、成本管控、保险政策对接等经营课程,提升养殖主体稳产增收、风险抵御能力。

  四、实施规范

  (一)项目组织与教学全过程管控

  1.开班备案管理: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规范》,按期上报本旗培育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农牧局审核备案;每期培训班开班前15个工作日,以参训人数、实训基地、授课师资、教材清单、经费预算五大要素为重点,将开班计划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后组织开班。

  2.学时与课程结构刚性标准:单个培训班总课时不少于40学时,日均授课不超过8学时,全程不设置线上课程。课程固定配比:10%综合素养课+70%专业技能课(实践教学占比≥50%)+20%能力拓展课。

  3.“开班第一课”硬性内容:课程以统一学习《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2026年2月3日发布的《中央关于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文件精神为主要内容。

  4.过程动态监管机制:建立“计划前置审核—培训中途抽查—问题动态纠偏”工作机制,落实方案审核、现场抽查、问题整改“三到位”。培训期间实时同步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定期报送培训工作简讯、优秀学员先进典型材料。

  5.多级督查问责机制:培训结束后由市级开展常态化随机抽查;自治区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培训班总数1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屡改屡犯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直接暂停班次运行。

  6.师资与教学场地管理:综合素养类课程师资从党政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农技推广部门选聘;专业技能课程优先聘请农牧业行业专家、企业技术骨干、乡土能手;实践教学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种养基地、农机合作社、电商实训场所一线开展。

  7.训后跟踪服务:培训结业后1年内采取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大训后回访和跟踪服务力度。分类开展服务指导,持续跟进学员发展推荐学员参加产业交流、技能竞赛、产品展销等活动,将全部服务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将回访结果纳入项目总结评价,持续提升学员获得感与满意度。

  (二)专项资金分配与规范化管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第二批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内农牧计财发〔2026〕234号),严格执行“钱随事走、专款专用”,经费覆盖培育全流程,包含学员需求摸底调研、课堂理论教学、户外实践观摩、跨区域交流学习、结业考核、训后跟踪服务、项目总结评价等必要开支。资金拨付按实际完成情况兑付,预拨资金比例严格控制在50%以内。承办培训机构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财务制度据实列支,严禁超范围支出。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人均日均标准不高于旗本级干部教育培训标准。每月15日前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更新资金支出、项目进度数据,确保账实相符;202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实施、资金支出核销及系统填报工作。严守财经纪律,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杜绝截留挤占、虚报冒领、违规开支等行为。

  (三)培育对象

  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家庭农牧场经营者、农牧民合作社带头人和返乡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大牧场经营者、种养殖大户、电商从业人员等。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

  (四)师资库建立

  1.内源师资整合:吸纳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旗乡两级农技推广技术员、优秀本土种养大户、涉农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入库,强化旗农广校统筹办学能力。

  2.外部资源统筹:联动区市涉农高职院校、农牧业科研院所、科技小院、基层农技服务机构,柔性引进高层次技术师资,保障理论授课、实操实训、长期技术指导需求。

  3.社会力量补充:引导农牧业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正规社会化培训机构有偿承接实习实训、专项技能授课任务,以市场化方式提升实训质量。

  (五)培训机构遴选

  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形式遴选,招投标代理公司通过询价形式遴选。

  (六)健全培育档案

  建立完整培育档案并保存5年以上。建立培育学员档案,档案中应包括培育方案、学员信息、培育记录、考核结果、证书颁发和其他相关培育信息。

  (七)推进培育进度

  第一阶段:方案编制与前期筹备(2026年7月1日—7月中旬)

  完成本级实施方案、各培训班专项教学方案编制;完成学员报名、遴选;完成师资对接、实训基地敲定、教材采购、预算细化等前期工作,按要求向上级报备全部资料。

  第二阶段:集中培训实施(2026年7月中旬—11月中旬)

  承办机构严格按照批复方案组织教学,闭环完成理论授课、基地实操、集中答疑、闭卷考核、学员线上评价全流程;同步实时录入两大管理平台数据,动态完善班级档案资料,保质保量完成108人培育总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验收、绩效考核与全面总结(2026年11月中旬—12月初)

  旗农牧局组织开展项目自查自验,对照目标任务逐项核查完成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梳理工作成效、短板问题、典型案例;形成正式工作总结报告,按时限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措施

  (一)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将高素质农牧民培育纳入全旗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台账,作为农牧业人才队伍建设核心抓手。严格学员遴选关口,杜绝凑人数、凑指标;明确培训机构准入标准、教学实施细则、资金使用红线;苏木镇负责辖区学员动员推荐、日常参训提醒;旗农牧局负责全过程监管、考核验收、向上对接,多方协同保障培训按期落地、提质增效。

  (二)创新培育模式,强化宣传引导与激励赋能。一是培育模式创新:结合产业需求推行订单式、定制化、菜单式培训,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学员”帮带培育模式;多渠道开通线下苏木镇报名点、线上微信报名通道,常态化开展需求摸排,实现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实训地点与产业发展精准匹配。二是多维宣传推广:统筹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送宣传内容,深度报道优秀学员创业事迹、培训实效案例。三是典型示范带动:系统梳理可复制、可推广的牧区培育经验模式,加大对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青年农牧创业者政策扶持力度;搭建学员交流互助平台,组织优秀学员参与技能大赛、农畜产品展销会,以典型引路营造全社会支持农牧民成才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严守安全底线,完善应急管理。落实培训班班主任负责制,做好学员食宿安全、交通出行安全、田间实训安全管理;针对极端天气、农机实操风险、户外观摩出行等场景制定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安全提醒,确保培训全过程零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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