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9-11 10:51

来源: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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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

  监督抽检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鄂托克旗小沈生活超市

  (一)抽样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沃柑抽样日期:2025515日;抽样数量:2.42kg;经抽样检验,苯醚甲环唑,克百威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 内蒙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样品名称:小白菜抽样日期:2025515日;抽样数量:2.25kg;经抽样检验,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 内蒙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该店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该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鄂托克旗郭凤清粉条加工店

  (一)抽样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粉条抽样日期:2025528日;抽样数量:2袋;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 内蒙古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该店的行为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300元;

  2.罚款1500元。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该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鄂托克旗鸿顺源超市

  (一)抽样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香蕉抽样日期:2025612日;抽样数量:2.78kg;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 内蒙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2、样品名称:小白菜抽样日期:2025515日;抽样数量:2.25kg;经抽样检验,阿维菌素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 内蒙古华测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该店的行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该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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