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鄂托克旗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2-13 15:57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字号:
- 大
- 中
- 小
下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对鄂托克旗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9号建议的答复
阿尔巴斯苏木代表团:
你们在鄂托克旗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科学实施以草定畜政策”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草畜平衡是科学利用草牧场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是促进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重要手段。我旗地域广阔,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草原资源总面积2962.36万亩,占国土总面积94%。其中可利用面积2619.75万亩,占草场总面积88.43%,是全市最大的牧业旗。我旗天然草地自然景观以温性荒漠草原为主,其中平原丘陵荒漠草原亚类分布在旗中部,面积1179.7万亩,沙地荒漠草原亚类分布在东南部毛乌素沙地,面积1085.48万亩;西北部高原为草原化荒漠亚类,面积388.91万亩;隐域性低洼处分布着低地草甸类为137.1万亩,其他类型171.17万亩。2016年,我旗根据上述自治区草原普查总体数据,在测定草原产草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以县域为单位最终确定全旗草畜平衡标准为20亩一只羊。
此外,鉴于我旗草原执法工作由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各苏木镇负责辖区内草原执法工作,现有执法人员无法满足差异化草畜平衡工作需要,且无法应对差异化管理带来的维稳问题。我旗将逐步发展壮大草原执法力量,努力向差异化草畜平衡方向努力。
承办人:郝向东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下载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