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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能源局

来源:鄂托克旗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4-11-25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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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作职能
  旗能源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能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增加“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能源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职责。
  (二)增加“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职责。
  (三)将旗工信和科技局研究拟订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维护电力市场秩序等职责划入旗能源局。
  (四)将旗能源局承担的拟订全旗煤炭行业安全生产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地方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管、专项整治,全旗煤矿采空区、沉陷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旗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关人员培训等职责划入旗应急管理局(旗矿山安全监管局)。旗能源局全面履行“三管三必须”职责,从行业规划、政策制度等方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拟订煤炭行业规范,形成齐抓共管、优势互补的煤矿安全监管新格局。
  (五)删除旗能源局与旗工信和科技局有关职责分工。
  (六)与旗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修改为:旗能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等行业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等行业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等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等行业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电力等能源领域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炭行业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等工作。
  (七)其他职责分工。涉及安全生产监督有关事项,按照旗安委会确定的职责分工执行。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机要、制度建设、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基建、采购、内部审计、资产管理和监督等工作。承担旗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研究能源发展战略重大问题,提出全旗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组织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旗能源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措施。负责研究能源金融发展、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战略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能源重大事项的跟踪、调度和落实。按规定权限拟订相关地方性政策措施、制度等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旗能源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和建设能源大数据。承担能源综合业务工作。负责研究全旗能源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拟订有关贯彻能源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参与能源行业信访维稳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拟订全旗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等政策措施。负责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备案等工作。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部门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协调各业务股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
  地址1:鄂托克旗综合服务中心B区(圣火广场北侧)(联系电话:0477-6213361,邮编:016100)
  地址2: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宝通路和泰家苑西北侧约90米鄂托克旗能源局(联系电话:0477-6475045,邮编:016064)
  (二)能源管理股
  贯彻落实煤炭相关产业政策,负责全旗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拟订全旗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及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推进煤炭资源开采技术革新,提高煤炭资源利用率。负责全旗煤矿(含煤矿采空区和沉陷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和生产秩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旗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发利用和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石油和天然气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旗能源行业经济运行监测,承担能源行业统计分析、运行监测预警、形势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协调解决能源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能源供应保障综合统筹工作,煤、电、油、气等要素的供需平衡调节,承担协调推进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协调推动能源与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承担跟踪调度能源重大项目实施工作。配合煤炭行业税费调查、统计、分析、建议工作。承担全旗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牧区能源发展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新能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推进能源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协调能源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的研发、示范、推广和应用。配合节能主管部门指导全旗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承担氢能行业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氢能行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电力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电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做好电力市场相关工作。研究全旗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电力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调整电价建议。承担储能相关工作。开展电力(含储能电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地址: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宝通路和泰家苑西北侧约90米鄂托克旗能源局(联系电话:0477-6486665,邮编:016064)
  (三)安全发展监管股(行政执法股)
  负责能源安全管理综合性工作。负责全旗电力(含储能电站)、新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拟订相关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相关重大灾害防治。监督检查电力、新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配合协调全旗能源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大面积停电事故应对处置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旗电力(含储能电站)、新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相关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工作。贯彻和执行电力(含储能电站)、新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煤炭市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全旗能源领域的执法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负责全旗能源领域执法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检查工作。对全旗电力(含储能电站)、新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等企业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负责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全旗智慧能源体系建设,做好运行监管服务工作。负责全旗电力、新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煤炭洗选场、煤炭集装站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工作。
  地址: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宝通路和泰家苑西北侧约90米鄂托克旗能源局(联系电话:0477-6486600,邮编:016064)
  三、二级单位
  (一)鄂托克旗煤炭事业服务中心
  鄂托克旗煤炭事业服务中心为鄂托克旗能源局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对全旗煤炭系统实行行业指导提供基础性辅助性服务。
  2.负责全旗煤炭工业的规划、开发、建设等基础性辅助性工作,促进行业结构调整。
  3.完成旗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4.增加“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煤炭事业服务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职责。
  地址: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宝通路和泰家苑西北侧约90米鄂托克旗能源局(联系电话:0477-6476800,邮编:016064)
  (二)鄂托克旗能源局综合保障中心
  1.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能源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承担局机关日常运行等服务保障工作。
  3.承担局机关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
  4.承担拟订全旗能源行业信息化建设和能源行业网络安 全体系的总体规划、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工作。
  5.承担鄂托克旗能源局各类业务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6.承担安全生产监测监控工作。
  7.承担能源行业各类信息数据采集、分析、分类、汇总,并提出相关建议。
  8.贯彻和执行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洗(选)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辅助局机关开展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
  9.协助研究拟订全旗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 天然气长输管道行业和洗(选)煤场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计划。
  10.承担全旗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方面的辅助性检查工作。
  11.承担煤场、煤炭洗选厂、煤炭集装站以及煤炭物流园区安全生产辅助性检查工作。
  12.承担全旗煤炭市场秩序监管辅助性工作。
  13.协助局机关依法办理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洗(选)煤场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工作。
  14.协助参与全旗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洗(选)煤场的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15.协助局机关开展全旗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洗(选)煤企业的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16.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17.完成旗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宝通路和泰家苑西北侧约90米鄂托克旗能源局(联系电话:0477-6488383,邮编:016064)
  (三)鄂托克旗能源发展促进中心
  1.承担全旗煤炭销售市场服务保障等辅助性工作。
  2.承担全旗矿产品销售票证发放基础性辅助性工作;承担为税务部门提供矿产品资源税征收依据等辅助性工作。
  3.承担能源企业的信访、劳资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4.参与拟订全旗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发展规划、计划,并承担登记、开发建设、综合协调、联络服务等基础性辅助性工作。
  5.增加“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能源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职责。
  6.增加“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职责。
  地址: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尔格图东街鄂托克旗能源发展促进中心(联系电话:0477-6475904,邮编:016064)
  负 责 人:米海蜚
  地  址: 鄂托克旗综合服务中心B区(圣火广场北侧)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7-6475045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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