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105
分类:
其他;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30日
名称:
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文号:
主题词:
时效性:
有效

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30

来源: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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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为严格落实鄂托克旗赋予苏木的50项行政执法权限,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强化禁牧休牧、日常巡查等重点工作执法监管,结合阿尔巴斯苏木牧区实际,切实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制定本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与依据

  (一)检查主体

  检查主体: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

  执法机构名称:阿尔巴斯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检查依据

  鄂托克旗赋予苏木镇50项行政执法权力清单(见附件)

  二、检查对象范围

  1.辖区内耕地、基本农田、草原、林地、河道、湖泊、城乡道路等公共资源及设施;

  2.辖区内涉及赋权事项的生产经营主体、个人(含农牧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放牧户等);

  3.辖区内禁牧休牧划定区域、投诉举报线索涉及区域、上级交办核查区域及往年违法违规高发区域;

  4.辖区内城乡公共空间、临街商铺、施工工地、垃圾堆放点等市容环境重点区域。

  三、检查方式及重点内容

  (一)检查方式

  1.日常巡查:实行定期巡查,对草原、耕地、河道、城乡道路、禁牧休牧区域及保护区开展常态化巡查。

  2.专项检查:针对禁牧休牧关键期、城乡环境整治等节点,开展专项检查(年度不超过4次),集中治理突出问题。

  3.联合检查:据实际情况,随时联合自然资源、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对跨领域事项开展联合检查。

  4.线索核查:对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的具体线索,开展个案检查,及时核查处置并备案。

  (二)重点检查事项

  1.土地与耕地保护领域(对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3、50):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挖砂采石等破坏种植条件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破坏基本农田行为;破坏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行为。

  2.草原保护与禁牧休牧领域(对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4-10):擅自在草原开展经营性旅游、非法转让草原、机动车辆违规在草原行驶破坏植被行为;不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超核定载畜量放牧行为;禁牧休牧期间违规放牧、草原围栏建设破坏道路行为。

  3.城乡道路与市容环境领域(对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1-16、32-39、40):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缺损未修复、施工现场未设标志防围、占用挖掘道路后未清理现场行为;擅自依附城市道路建设管线杆线、违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临街建筑物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涂写刻画建筑物、违规倾倒垃圾污水行为;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占道堆放物料搭建设施行为;未落实“门前三包”、市区饲养家禽家畜行为。

  4.水利与水土保持领域(对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17-28、31):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设施、倾倒垃圾、弃置阻碍行洪物体行为;围湖造地、非法围垦河道行为;陡坡地开垦、采集发菜、滥挖虫草甘草等造成水土流失行为;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未治理行为;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行为。

  5.农业与生态环保领域(对应行政执法事项清单41-49):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未按规定回收处理行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未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行为;擅自停止使用取退水计量设施行为;毁坏林木、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行为;在人口集中地区喷洒剧毒农药、露天焚烧秸秆等行为。

  、咨询及监督方式

  办公地点: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队。

  办公室咨询电话:0477-5100028

  监督电话:0477-5100028

  五、动态调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我苏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

  附件:鄂托克旗赋予苏木镇行政执法权力事项清单

  阿尔巴斯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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