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发布时间:2026-06-17
来源:鄂托克旗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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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具有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户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困难群众。
二、补贴标准
城镇/农村:1020元/人/月
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原则。即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按月发放现金补助。
三、其他事宜
资金来源:中央、自治区、市、旗区
政策办理地点:各镇、街道办事处
发放时间:每月10日前发放
咨询电话:0477-62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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