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宏基亿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鄂尔多斯市宏基亿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建设木凯淖LNG加气站项目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单位位于木肯淖尔镇,109国道北、沙井汽车站东侧约227米处木凯淖LNG加气站项目的选址。
(一)具体选址界线及坐标见附图;
(二)用地规模及各类经济技术指标以法定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为准,建设单位需在办理后续规划手续前提交该项目的《选址研究报告》;
(三)本审查意见不作为该项目的开工建设依据;
(四)新建加油加气站,储罐、加油加气机、通气管口等在满足规范条件的基础上,距地界大于15米;南侧退用地边界线不小于56米,其中50米预留为出入口用地;要求将选址范围内的两条架空电力线移至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外。
鄂托克旗规划局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