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21
分类:
其他; 其它
发布机构:
鄂托克旗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名称:
鄂托克旗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 部门决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鄂旗财发〔2021〕233号
主题词:
部门决算
时效性:
有效

鄂托克旗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 部门决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7

来源:鄂托克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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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旗财发〔2021233

 

鄂托克旗财政局印发《2021年度

部门决算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旗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旗部门决算工作,我局依据《部门决算管理制度》(财库〔2013〕209号)规定,制订了《鄂托克旗2021年度财政部门决算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以印发。各编报单位要根据《方案》的总体要求,确保决算工作按时质完成

 

 

 

 

鄂托克旗财政局

                        20211227

 

 

 

 

2021年度部门决算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旗2021年度财政决算(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报表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提高决算报表编审质量,根据市财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现就全面做好全旗2021年度决算报表工作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时间进度安排

202112月31日前,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完成与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核对;国库与支付中心完成本年实际支出(直接支付、授权支付)。

20211月4--20211月10日,各编报单位完成部门决算报表编审录入工作。

20211月11日—20211月16日,汇总审核全旗2021部门决算基础数据,填报部门决算填报说明分析报告

20211月20日,上报市局部门决算一审电子数据文档、相关纸质资料

人大常委会批准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之日起20日内,旗财政完成对本级部门的决算批复工作。各部门在接到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后15日内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各部门决算经本级财政批复后20内(涉密单位除外)由各部门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示本部门决算,并对本部门决算中各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资产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二、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协调配合、各负其责。

财政决算是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反映,是政府宏观经济决策的重要参考,也是预算编制、实施科学收支科学管理的基本依据。为了确保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进度和质量,切实加强对部门决算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旗财政局决定成立部门决算工作协调小组,构成如下:

1、部门决算工作协调小组

 长:郭朝晖   财政局局长。

 员:各股室相关人员。

(二)明确相关股室职责分工

1、国库股汇总数据审核、总决算报表衔接及年终账务处理决算后的数据和档案管理

2、支付中心:各单位年末已结报支出(直接支付、授权支付)资金

3、业务股室:计划批复数、功能分类审核、数据录入、代编决算编报预算单位人员机构、编制、工资数额(包括交通补贴)数据审核。

4、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数据审核、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数据审核。

5、政府采购办: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招标采购数据审核。

6、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表审核。

7、办公室:负责后勤保障。

    三、实施步骤

)决算报表的编报

各编报单位负责本单位部门决算报表的录入及填报分析、说明上报工作,并对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相关软件、参数、审核模板、填报说明模板、表格等相关资料添加2021年部门决算微信群(请与归口股室联系加入)下载使用。

)决算数据审核

参与决算的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及相关单位负责对单位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财政局各业务股室负责部门决算与总决算的数据衔接工作。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单位,要及时退回编报单位,由单位自行修改重新上报。

)部门决算批复

财政局各业务股室人大常委会批准本级决算之日起20日内将部门决算按照统一格式批复到本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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