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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鄂托克旗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000014349/2021-02778 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审计局 发文日期:2021年08月11日
名称:中共鄂托克旗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号:鄂审党组〔2021〕12号 主题词:
时效性:

中共鄂托克旗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旗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旗审计局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6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向旗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一)党组主动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措施不多

  近年来,局党组组织审计干部全面系统的培训较少,针对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保护资金审计时以财务审计为主,审计评价不够全面,很难适应新时代经济环境对各行各业开展审计监督的要求,存在审计质量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22日,由经责股组织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环保资金审计培训。二是制定了《鄂托克旗审计局2021年培训工作计划》,全年有序开展大数据审计、乡村振兴及扶贫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培训及审计经验交流,切实提升审计干部综合业务能力。三是2021年3月11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

  1.党组书记抓党建述职、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及述职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体现得还不到位、不全面,轻描淡写、一笔带过;2018、2019年民主生活材料、述职述廉报告中未在问题和整改方面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12日,党组书记作了书面检查。二是2021年3月11日,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党组成员作了书面检查。

2.阵地管理欠缺,未建立报告会、研讨会、扫黄打非等阵地管控相关制度,无相关管控和督查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8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我局报告会、研讨会、扫黄打非阵管理制度。二是2021年3月11日党组书记对分管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党组中心组成员未按要求撰写理论文章。

整改情况:2021年3月11日,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党组成员作了书面检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一)制度执行不全面,更新不及时

  1.未按《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将重点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进行讨论。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3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鄂托克旗委  旗人民政府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二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1年4月8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重新修订了《鄂托克旗审计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了党组会议决策内容,将上级重大统审项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经济责任审计等相关内容纳入党组会议进行研究。三是2021年3月11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2.2019年鄂托克旗审计局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鄂托克旗审计局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存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每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干部是审计局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兼任党支部书记”等字眼,与现行政策、工作实际不相符。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8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重新修订了《鄂托克旗审计局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生活会制度》和《鄂托克旗审计局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二2021年3月9日,党组书记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党支部书记作了书面检查。 

(二)发文不严谨,文风不实

《审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审计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实施细则》《审计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鄂托克旗审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的通知》《鄂托克旗审计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审计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存在“提高市审计局党的领导干部”“主任办公会议”“为张掖提供和谐环境保障”“水利局”“我社”“把春节、泼水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环节”等与单位实际不相符的字眼。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于2021年4月8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鄂托克旗审计局行政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公文质量,保证了公文的严肃性、原则性、指导性。二是针对上述问题,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已出台的制度全面进行梳理,于2021年4月8日,经党组会议研究,重新修订制度42个,新建立制度3个,并印发了《鄂托克旗审计局制度汇编》。三是针对此类问题,2021年3月11日,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2021年3月11日,分管领导分别对办公室主任及起草文件的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办公室主任及起草文件的当事人作了书面检查。四是分管领导针对上述问题,结合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向局党组作了深刻检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1.2017年民主生活会无会前谈心谈话,2018上半年组织生活会未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征求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鄂旗党组通字〔2018〕31号)文件精神。二是2021年3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就巡察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了警示提醒。 

  2.2017年度、2018年度2次组织生活会互相批评中多以建议为主,辣味不足,党内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够浓。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22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鄂旗党组通字〔2018〕31号)文件精神。二是2021年3月9日,党组书记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7—6212317,电子邮箱:eqsj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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