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5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字号:
- 大
- 中
- 小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5〕3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我单位。
联系电话:0477—8586678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泰商务广场CBD办公区T2-1918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相关附件下载
AI阅读助手:
点击开始解析文章内容,总结生成摘要...
本内容提供均基于AI自动解读,与主办方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