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高长征继承(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15:08
来源:鄂托克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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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高长征位于鄂托克旗乌兰镇六居委乌仁都西街东6-17-1(2)(产权证号:06794)由继承人张春花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 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鄂托克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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