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26900
成文日期:
2024-01-30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鄂国资函〔2024〕11号
发文机关:
鄂托克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文时效:
正常

鄂托克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08:24

来源:鄂托克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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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我委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条例》要求,年初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和上报工作,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制定相关规范行性文件,完善国企体制机制,规范程序管理,提升履职能力,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本部门、本领域信息数量偏少,推送信息内容不够丰富。下一步,我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加大对本部门本领域相关信息报送力度,并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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