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46820
成文日期:
2026-07-1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号:
无
发文机关:
乌兰镇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正常

鄂托克旗乌兰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募“乌兰暖集”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7 16:09

来源:乌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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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盘活镇域资源、繁荣集市经济、方便群众生活,乌兰镇人民政府委托内蒙古乌兰崟泰投资有限公司(乌兰镇9个社区、15个嘎查村联合成立的村投公司)作为主体,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将市场运营管理相关事宜全权委托承包方负责。本次招募旨在引入专业运营团队,将集市打造成为服务群众、便民利民、规范有序的综合性人民集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乌兰镇“乌兰暖集”运营服务项目

  2. 招募主体:内蒙古乌兰崟泰投资有限公司

  3. 项目地点:鄂托克零工市场以西、旧职中以北、旧砖瓦厂以南、建筑垃圾转运站以东。具体范围以招募人指定位置为准。

  4. 运营模式: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

  5. 入选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数量:1家。

  6. 市场基本情况:乌兰暖集总占地面积约20000㎡,每周固定时间开市。周边交通方便,兼具民生便民与文旅打卡双重属性。集市以日常消费为核心,集新鲜采购、轻餐美食、邻里社交、颜值打卡于一体,形成“买菜+轻餐+社交+打卡”的复合空间,让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舒适、有品质的烟火生活。集市基础设施完善,实行分区规整摆放,兼顾便民实用性与场地秩序,共初步划分为4个区域:

  (1)小吃摊位区:集中布局各类特色风味小吃经营档口,满足周边居民日常简餐、休闲解馋需求,打造烟火美食集中消费空间。

  (2)生活摊位区:主营居民日常刚需便民业态,包含果蔬生鲜、日用百货、缝纫维修、鲜花绿植、平价副食等民生摊位,服务周边常住居民日常采购需求。实行分区规整摆放,补齐社区生活配套短板,打造便民亲民的邻里消费空间。

  (3)未来拓展区:预留弹性发展空地,远期规划打造主题网红打卡核心点位。可植入景观装置、文创市集、休闲景观、互动美陈、小型展演等业态,适配节日市集、主题活动、拍照打卡、青年休闲等场景。

  (4)车辆停车区:专供消费者私家车临时停放,划分小型机动车停车位480个,以支撑市集日常客流承载需求。

  二、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资格要求

  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劳务服务、市场管理、集贸市场管理、商业管理、物业管理、摊位出租等内容和相关运营服务类内容。

  2.具有3年以上集市、农贸市场、夜市或类似场所的运营管理经验,且过往运营项目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安全事故及严重客户投诉。

  3.须具备专业的运营管理团队,团队成员应熟悉集市运营管理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或从业经验。

  4.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运营团队、专业设备、资金实力及管理能力。

  三、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职责内容

  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与内蒙古乌兰崟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后,须全面负责集市的以下工作:

  (一)必要服务设施的建设

  1. 承包主体须按照招募人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完成集市必要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或改造提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搭建统一风格的经营摊位(含小吃摊位区、生活摊位区)并进行必要性改造装饰(遮阳雨棚、标识引导系统含区域指示牌、摊位编号牌、安全警示标志等),确保材质安全、美观耐用,并符合消防、环保及市容管理要求。

  2. 承包主体须建立长效投入机制,确保集市硬件设施与场景体验持续提升。结合“便民利民”和“网红打卡地标”双重定位,承包方须定期开展主题活动(如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增设休闲打卡点、小型展演舞台等),每期方案提前报招募人审核后实施,提升集市辨识度和传播力。

  3. 承包主体在设施建设及重大改造前,须向招募人提交详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投资预算及工期计划,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动工;在建设及改造过程中,招募人有权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验;设施建设及改造完成后,须经招募人组织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营。未经审核擅自施工或验收不合格的,招募人有权要求拆除重建或限期整改,相关费用及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 承包期内,所有设施(含承包方投资建设部分)的日常维护、维修及更换均由承包主体负责。因经营需要或设施自然老化需局部更新的,承包主体应提前制定年度维护更新计划,确保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

  5. 必要服务设施的设计与建设应兼顾实用性与美学价值,既要满足居民日常采购、就餐的便利需求(如设置无障碍通道、遮阳避雨设施、休息座椅等),又要预留网红打卡、社交互动空间(如设置主题背景墙、灯光夜景、创意休息区等),确保集市“烟火气”与“高颜值”并存,提升消费者体验。

  (二)摊位出租与运营管理

  1. 负责集市全部摊位的招商、出租、续约及租金收取等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摊位分配方案和运营规则。

  2. 负责集市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商户入驻管理、经营秩序维护、摊位布局优化等。

  3. 督促商户文明经营、诚信经营,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督促商户明码标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

  4. 合理规划场地布局,根据不同的经营品类和需求进行功能分区,确保集市繁荣有序运行。

  5. 设立服务台,独立处理消费者投诉与商户纠纷,做到投诉有记录、处理有反馈、结果有公示。

  (三)环境卫生管理

  1. 全面负责集市范围内(含摊位周边、公共区域、公共卫生间、通道等)的日常清扫、保洁工作。

  2. 负责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对接,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3.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集市环境整洁有序。

  (四)安全管理

  1. 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作为集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统筹集市内消防、食品、治安等安全管理工作。

  2. 负责消防安全: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3. 负责用水用电安全:对集市内水电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4. 负责食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做好食品摊贩备案督促工作。

  (五)设施设备维护

  负责集市内照明、给排水、标识牌、休闲设施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承包期间设施如有损坏,由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自行维修,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六)行政配合

  积极配合招募人员及市场监管、城管、消防、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完成各类检查、检验及行政配合工作。

  (七)运营方案编制

  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募人提交完整的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集市策划思路、运营管理流程、招商计划、摊位租金方案、应急预案、人员配置等。其中摊位租金方案须经招募人审核后方可实施。

  (八)履约保证金

  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须在合同签订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专项用于保障合同履行及服务质量。

  (九)考核与退出机制

  1. 招募人将定期对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的服务质量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2. 考核不合格的,招募人有权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到位的,招募人有权终止合同。

  3. 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不得擅自将承包经营权转让或分包。

  (十)人员管理

  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或佩戴工牌,公示姓名、岗位及投诉电话。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不具备任何行政执法权,不得实施罚款、扣押、没收等执法行为。

  (十一)信息报送

  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须定期向招募人报送集市运营情况报告,包括摊位出租率、商户数量、经营状况、安全管理情况等。

  (十二)公益属性要求

  “乌兰暖集”是乌兰镇重要的为民服务平台,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在摊位租金定价上应充分考虑便民利民的原则,合理定价,不得随意抬高摊位租金增加商户和群众负担。鼓励为本地农户、困难群体、返乡创业人员等提供一定比例的优惠,切实体现人民集市的公益属性。

  (十三)应急管理

  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须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灾、食品安全事故、治安事件、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四、报价与服务期限

  (一)报价方式

  采用包干总价报价方式,报名人需综合考量托管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设备采购与维护、耗材消耗、税费、运营成本及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一次性报出每年承包经营总费用。同时,报名人还需提供初步运营方案和投资承诺意向书(含投资总额、年度投资计划、资金来源等)。

  (二)最低限价

  乌兰镇“乌兰暖集”1年经营权对外出租的市场租金约为50000元,运营管理单位一次性向招募人缴纳年度承包经营费,随后按照相关约定完成租金收缴及管理工作,并且承包经营费报价不得低于评估金额,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实际核算为准。

  (三)费用承担

  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托管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托管期间所有人员工资、设备损耗、耗材采购、水电气暖、卫生保洁等相关支出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招募人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经营费用,不额外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四)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之日起5—10年,具体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期满后,若承包方服务质量经考核合格,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止。

  (二)报名地点:内蒙古乌兰崟泰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布日都路南乌兰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19办公室)

  (三)联系人

  程虎林(联系电话:6213318)

  (四)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

  4. 近三年运营管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项目验收报告、业主评价等);

  5. 运营管理团队介绍及关键岗位人员资质证明;

  6.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

  7.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函;

  8. 初步运营方案、摊位租金方案及投资承诺意向书;

  9. 其他能够证明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实力的材料。

  六、评审确定

  招募人将于2026年7月31日前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与方案评审,择优确定综合条件最优的全托管服务承包主体进行合作。资格审查与评审后,将与中选承包主体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明确投资承诺、合作原则和后续安排。框架协议签订后,将给予5个工作日时间完善详细运营方案和投资计划,经审核通过后签订正式承包合同,并将框架协议中的投资承诺条款转化为合同条款。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

  2. 招募人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鄂托克旗乌兰镇人民政府

                         内蒙古乌兰崟泰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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