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21219
成文日期:
2026-02-24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无
发文机关:
棋盘井镇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正常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执法队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政执法队2026年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6-02-24 11:12

来源:棋盘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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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鄂托克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棋盘井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通知》(鄂旗党办发[2025〕23号)文件精神,结合棋盘井镇城镇区和农牧区实际,制定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事项

  棋盘井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共23项)

  二、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三、检查主体及部门

  检查主体:棋盘井镇人民政府

  执法部门名称:棋盘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检查对象范围

  本计划检查对象覆盖辖区内与23项检查事项相关的各类企业、单位及个人。

  五、检查方式

  1.日常巡查

  2.专项检查

  3.联合检查

  4.线索核查

  六、检查频次

  例行检查每年一次。发现违法行为后检查频次依照工作实际进行检查。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遵守《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试行)》及相关工作要求,科学统筹检查任务,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坚决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二)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切实提升检查工作实效。

  (三)执法人员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出示执法证件,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不得索取或收受被检查对象财物,不得谋取私利,对检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八、动态调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我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

  附件:棋盘井镇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棋盘井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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