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46826
成文日期:
2024-08-12
主题分类:
农牧业、林业、水利
文号:
无
发文机关: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正常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2 09:31

来源: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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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附件5)要求,第三季度我镇认真开展排查,经排查,未在我镇境内发现黑臭水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公众对反馈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镇政府电话:0477-6562181  
  镇纪委电话:0477-6564456  
  通讯地址: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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