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12 09:31
来源: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字号:
- 大
- 中
- 小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牧区黑臭水体排查情况的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附件5)要求,第三季度我镇认真开展排查,经排查,未在我镇境内发现黑臭水体。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公众对反馈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告知:
镇政府电话:0477-6562181
镇纪委电话:0477-6564456
通讯地址: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木凯淖尔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