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61348
成文日期:
2026-10-16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鄂政发〔2026〕173号
发文机关: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正常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全旗涉企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6 10:45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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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全旗涉企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公示

 

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经旗人民政府审核、确认,现将全旗22个涉企行政执法主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涉企行政执法主体名单,是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厘清执法主体资格和权限边界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可以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使行政执法主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而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附件:涉企行政执法主体公示表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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