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19448
成文日期:
2021-11-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文号:
鄂政发〔2021〕190号
发文机关: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公文时效:
正常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困难群众2021年冬季取暖补贴用煤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09:09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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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旗困难群众2021年冬季取暖补贴用煤供应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鄂托克旗困难群众2021年冬季取暖补贴 

  用煤供应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季供暖保障工作,缓解困难群众取暖支出压力,确保困难群众平安过节、温暖过冬。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好事办好的原则,对全旗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低保户、大病户、残疾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镇实际困难户、农牧区困难户等8类困难群众发放冬季生活用煤补贴,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今冬明春取暖问题。 

  二、补贴范围 

  全旗建档立卡脱贫户422户、边缘户4户、低保户196户、大病户212户、残疾户1321户(被评为一级和二级残疾户)、突发严重困难户73户、城镇实际困难户280户、农牧区困难户120户,共计2628户。 

  三、发放方式 

  精准划定范围,精准实施补贴,由政府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统一采购燃煤,根据各苏木镇所报困难群众户数进行分配,预计发放金额525.6万元。 

  四、任务分工 

  一是旗能源局负责做好全旗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调供工作,与煤矿企业协商购买平价煤,并运送至各苏木镇集中点;二是旗财政局负责及时将涉及补贴资金拨付到位;三是旗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牵头,旗民政局、医保局、残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对发放补贴的困难户进行审核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苏木镇做好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四是各苏木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的审核把关及组织分配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抓好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用煤补贴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专事专办,确保责任到人。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两办督查室要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重点人群,凡是未按时按标准和要求兑现给重点对象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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