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21155
成文日期:
2025-12-2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文号:
无
发文机关:
鄂托克旗水利局
公文时效:
正常

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20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3 17:00

来源:鄂托克旗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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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符合验收销号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5〕3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1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我单位。

  联系电话:0477—8586678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国泰商务广场CBD办公区T2-1918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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