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审核流程及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6-01-08 16:30
来源: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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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审核流程及材料清单


审核审批部门:鄂托克旗林业和草原局接收材料地址: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中心A座一楼企业一站式服务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477-6283100永久征用使用草原所需材料清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内林草草监发〔2023〕235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草原征占用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信用承诺书(四)项目批准文件(五)征地补偿协议(六)补偿费打款证明(七)承包到户的情况说明(嘎查出具)(八)草原权属证明(旗人民政府出具)(九)用地预审或选址文件(十)文旅局的文物核查文件(十一)拟征占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 临时占用草原所需材料清单(一)草原征占用申请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信用承诺书(四)项目批准文件(五)临时用地补偿协议(六)承包到户的情况说明(嘎查出具)(七)草原权属证明(旗人民政府出具)(八)草原植被恢复方案(九)文旅局的文物核查文件(十)拟占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
使用林地所需材料清单(临时/永久占用)
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前提条件(必备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备案、核准、批复)文件
2.规划部门相关文件
3.营业执照
4.初步设计批复(大型项目提供)
5.采矿、探矿许可证(矿藏类项目提供)
(二)前期准备(第一步)
确需使用(临时/永久占用)林地的由用地单位联系第三方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三)申请材料(第二步)
根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林地相关数据由用地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用地单位使用林地申请文件
2.村集体同意使用林地决议书
3.使用林地申请表
4.公示材料(包括公示单、公示照片)
5.临时占用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方案(临时占用提供)
6.违法用地需提供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四)组件申报(第三步)
用地单位将(一、二、三)中的所有材料组成卷上报至旗林草局。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用地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实无误”。
申请材料所需申请表可到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自治区林草局窗口下载。
https://zwfw.nmg.gov.cn/OrgItem_index?regionCode=150000&orgCode=11150000MB1676387J&record=is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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