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20955
成文日期:
2025-10-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工业、交通
文号:
无
发文机关: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公文时效:
正常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注销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0 15:54

来源: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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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和《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旗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旗取得道路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开展质量信誉考核。经考核评定,部分道路货物运输业户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质量信誉考核等级为B级(其中包括连续两年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材料,拒不改正的),名单见附件。我局将依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同时注销业户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被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业户和车辆不得从事道路经营活动,已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在注销之日起30日内交回我局业务窗口,逾期不交回的,视为作废,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相关企业应当将其名下车辆转出至其他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名下,并依法办理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车辆转出及证件变更手续的,车辆将无法办理转出手续。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相关企业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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