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725011734606L/2026-46710
成文日期:
2026-08-27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鄂旗财发〔2026〕189号
发文机关:
鄂托克旗财政局
公文时效:
正常

鄂托克旗财政局关于2025年度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7 16:42

来源:鄂托克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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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代理记账机构: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财会〔2026〕149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旗代理记账行业秩序,强化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监管,依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全旗代理记账机构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已完成评价审核,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对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注册并在鄂托克旗范围内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17日(共15个工作日)。

  三、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详情见附件1。

  四、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

  异议申诉:公示期间,代理记账机构如对本次评价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鄂托克旗财政局工业能源与金融会计股提出核实申请,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信用修复:代理记账机构可以对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名录等失信信息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相关办理规则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完成信用修复后,相关失信信息不再纳入下一评价周期的扣分范围。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鄂托克旗财政局 工业能源与金融会计股 503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7-6218206

 

  附件:评价结果详情表

 

                         鄂托克旗财政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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