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微企业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同步办理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6-09-11 09:00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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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小微企业: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相关工作要求,辖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自主选择环评、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同步并联办理,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凡辖区内符合生产工艺相对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制鞋业,印刷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加油、加气站,汽车、摩托车等修理与维护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天然气锅炉等12类建设项目,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同步合并审查,实行一套材料,同步发证。
各企业需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管控要求,规范开展污染治理、台账记录及自行监测工作,自觉接受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项目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按规定报备。
企业如需咨询办理条件、材料清单、申报流程等相关问题,可通过联络卡上的联系方式咨询了解。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便企联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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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业务范围 |
涉及股室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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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大气与矿区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工作;承担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及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的核算。 |
大气环境管理 |
布日古德 0477-6215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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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固体废物与天然气开采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鄂尔多斯固体废物智慧化管理平台监管;辐射安全监管。 |
固废、辐射管理 |
白斐叶 0477-6215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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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水生态环境管理、自然生态保护工作、统筹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
水环境管理 |
刘秋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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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初审,执行报告、环境统计、综合业务。 |
综合审批室 |
查苏娜 0477-6216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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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控、机动车尾气监管工作;例行监测报告系统监管。 |
环境监测站 |
左辛利 0477-6212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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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
执法大队 |
苏和 0477-62185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