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学法计划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07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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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
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
学法计划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5〕9号
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鄂政办发〔2024〕43号),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2025年度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2025年度学法计划
一、学法内容
(一)会前学法
1.党内法规
(1)《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
责任部门:旗发改委
(2)《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责任部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
(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责任部门:旗生态环境局
(5)《信访工作条例》
责任部门:旗信访局
(6)《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责任部门:旗司法局
2.国家法律法规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责任部门:旗自然资源局
(9)《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责任部门:旗农牧局
(10)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旗医保局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责任部门:旗林草局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责任部门: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责任部门:旗审计局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责任部门:旗水利局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责任部门:旗税务局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责任部门:旗教体局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责任部门:旗委保密局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责任部门:旗卫健委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责任部门:旗发改委
(2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责任部门:旗交通运输局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责任部门:旗政数局
(22)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责任部门:旗政府办
(23)国务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责任部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地方性法规
(2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责任部门:旗生态环境局
(25)《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旗财政局
(26)《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责任部门:旗财政局
(二)专题讲座学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责任部门:旗能源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责任部门:旗文旅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责任部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责任部门:旗应急管理局
5.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责任部门:旗政数局
二、相关要求
(一)各苏木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常务会议学法工作,主讲人根据本计划提前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研究,结合我旗贯彻落实情况,精心制作讲课提纲,做到重点突出、条理清晰,保证学法质量;并提前将学法材料报送至旗司法局审核。
(二)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执行,如遇国家、自治区颁布新的法律法规需要及时安排学习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新增学法内容。
(三)各苏木镇各部门在参加常务会议学法后,要认真抓好传达与落实,通过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