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旗人民政府部分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07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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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旗人民政府部分副旗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鄂政办发〔2025〕1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因人事变动,旗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部分副旗长工作分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乌 都 副旗长
协助旗长负责统计调查、民政、人事劳动、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政务服务、供销、数据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等方面工作。
分 管:统计局、民政局(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鄂托克旗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国家统计局鄂托克调查队、工商业联合会、烟草专卖局、中国移动鄂托克旗营业部、中国联通鄂托克旗营业部、中国电信鄂托克旗营业部。
旗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分工不变。
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