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8-03 10:30
来源:鄂托克旗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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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6〕152号)有关要求,紧扣我旗粮油生产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这一核心目标,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抓手,聚焦关键作物、关键技术、关键环节,集成应用先进技术模式、升级田间配套装备。着力提升单产提升关键技术的到位率和覆盖面,推动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粮油大面积均衡增产,持续巩固提升全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推动全旗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升,筑牢国家粮食安全生产屏障,为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坚实支撑,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技术路径
以我旗的优势作物玉米为优先支持对象。推广应用耐密、抗倒、宜机收的优质高产品种;配套精细整地、精准包衣、导航精量播种、精准水肥管理、精准化学调控、精准病虫草害防治、机械减损收获等关键措施;集成推广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无膜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可移动黄河水直滤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栽培技术模式。
二、奖补方式和标准
奖补对象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开展统一生产管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项目主体不得与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如确实无法避免与国家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主体重复的,可结合实际在确保不“垒大户”的情况下,适量允许主体重复但地块不重复。
鼓励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申报,可利用奖补资金开展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和北斗粮食生产基地建设。
奖补标准按照100元/亩的标准执行,单个主体奖励资金不超过20万元,同等条件下未享受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奖补的主体优先列入奖补范围,防止“垒大户”,须确保完成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绩效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细化方案。旗农牧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实施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作物、区域范围、核心内容、绩效目标、资金统筹原则,并及时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按要求将实施方案报市农牧局审核后实施。
(二)申报审核。各苏木镇组织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自主申报,申报材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地块、种植面积、实施内容、单产目标等基本信息。旗农牧局按照择优竞争原则审核申报材料,实地核查主体生产能力,确定拟承担项目主体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汇总报市农牧局进行备案。
(三)过程记录。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措施,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旗农牧局组织技术人员在各关键时期了解核实技术措施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实行一主体一档案。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电子档案、运用信息化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和日常监管,完善全过程档案整理、优化项目档案管理。
(四)测产核实。作物收获季节,项目主体应向旗农牧局如实上报实际单产,旗农牧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核实测产结果。
(五)结果公示。旗农牧局要因地制宜综合运用互联网、村务公开等渠道,及时公示项目拟奖补主体及资金情况,对反映有异议的要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及时兑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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