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6年鄂托克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方案

发布时间:2026-07-29 09:52

来源:鄂托克旗农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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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时间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二、建设内容

  项目聘请旗内专家3名,从旗级农牧局技术推广部门遴选技术指导员30名,农牧业科技示范户150户。合作形式扶持农牧科技示范场所4处、特聘农技员3名,参加省级农技人员,组织开展农技人员实训60人以上,开展科技“110”宣传活动3次及以上。

  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1.遴选服务对象。从已录入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的有职称人员中遴选农技专家及技术指导员,其中农技专家为副高级以上职称;技术指导员为中级职称及以上农技人员。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高素质农牧民中遴选农牧业科技示范户150户。

  专家和技术指导员遴选程序:发布需求--单位推荐--组织行业内专家组研讨决定--公示--签订服务协议--报市农牧局审批备案--实施项目。

  2.落实包联责任。夯实农技人员及特聘农技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每人定向包联行政村1个,指导服务科技示范户5个,联系10名以上生产大户或农民技术员。重点关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的生产需求,对其农牧业生产给予优先指导和精准帮扶。

  农牧业科技示范户遴选程序:发布需求--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推荐--专家组研讨决定--公示--实施项目。农牧业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以政府采购方式采购。

  3.抓实关键服务。在田间管理、防灾减灾、收获仓储、接羔保羔、牛羊日常生产管理、畜牧兽医等关键时期,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提供农牧业生产信息。支持农技人员依托短视频、微信群等数字化渠道,常态化开展技术指导,政策宣传。

  4.严格绩效要求。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在岗率超90%,每名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服务,使用“中国农技推广 APP”记录技术服务,农牧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超过95%,农牧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超过70%。上传技术服务记录明确服务时间、内容等具体信息,附工作照片;农技专家上传技术服务记录60条、技术指导员50条。

  5.规范场所建设。以合作形式建设示范场所4个;按指标数重新确定示范场所名单。统一于场所附近醒目位置,树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牧业科技示范内容”标牌。

  遴选程序:发布需求--提交申请--专家组研讨决定--签订合同--实施项目。

  6.发挥示范作用。示范场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内容,实施措施,要充分发挥示范场所引领带动作用,明确服务任务及资金使用,围绕区域内农牧业主推技术,开展技术观摩,技能培训等活动不少于5次,每场次组织种植养殖大户、农牧民合作社、示范户等各类主体不少于10户。项目结束后形成示范场所工作总结1篇。

  四、加强特聘农技员队伍管理

  1.明确招募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农牧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3名。

  招募程序: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公示--确定人选--报市农牧局审批备案--签订服务协议。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聘用。协议签订后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进行填报。

  2.严格考核管理。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采取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对特聘农技员进行在线动态管理。每名特聘农技员在“中国农技推广APP”上传服务日志和图片不低于30条,撰写并提交工作总结1篇。上传技术服务记录明确服务时间、内容等具体信息,附工作照片。


原文:2026年鄂托克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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