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农牧局关于印发《鄂托克旗2024年
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旗农牧发〔2024〕44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
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4〕155号)要求,为保障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发挥好资金效益,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鄂托克旗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2.鄂托克旗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领导小组
3.鄂托克旗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技术指导组
4.鄂托克旗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表
5.申报主体基本情况
6.申报奖补作物生产记录
7.鄂托克旗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评表
8.鄂托克旗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申报汇总表(初报)
鄂托克旗农牧局
2024年7月27日
附件1
鄂托克旗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单产水平,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4〕155号)要求,聚焦提高大豆、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提升,通过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粮油作物规模种植,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促进单产水平提升,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技术路径
(一)支持范围。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大豆和玉米为重点作物,兼顾小麦、马铃薯、水稻、向日葵等粮油作物,补贴资金集中向主要粮油作物优势主产区,及积极参与各级高产竞赛的主体倾斜。每个主体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二)支持对象及规模。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要求,创高产作物面积不低于100亩。
(三)主推技术
1.玉米。品种选择耐密植、抗倒伏、脱水快、宜机收高产品种,亩均种植密度达到5500株以上;重点推广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水肥一体化、无膜浅埋滴灌水肥一体化、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可移动黄河水直滤水肥一体化等技术;病虫害防控采取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同时推广精量导航播种、增施有机肥、籽粒直收等先进技术措施,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为重点,努力提高我旗玉米单产水平。
2.向日葵、马铃薯。向日葵、马铃薯等作物重点推广高产优质品种和滴灌水肥一体化技术及其配套精准管理技术,进一步提升单产水平。鼓励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在节本增效和生态环保前提下,对当前应用的优质高产品种的增产潜力进行再发掘,对相关稳产增产技术进行总结和提升,同时也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开展品种、种植技术和管理方式的引进创新,多途径、多手段推动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再上一个台阶。
三、工作程序
(一)细化方案。由旗农牧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设定具体补贴内容,明确支持作物、面积要求、主推技术、单产目标等实施条件,旗农牧部门组织测产、验收。
(二)主体申报。各苏木镇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旗区农牧部门自愿申报,主体应是鄂托克旗农牧局认定注册的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由旗农牧部门将初步申报参与的新型经营主体名单汇总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农牧局备案(详见附件3)。
(三)过程记录。要充分发挥市专家指导组、旗技术指导组、农技推广和科技服务工作队的指导作用,明确玉米、马铃薯、向日葵等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害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要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着力提高单产水平。种植主体要按照“一主体一档案”的原则,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的主要措施等,根据作物生育进程及时组织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
(四)核实测产。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向旗农牧部门如实上报实际单产,旗区农牧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测产方法参照《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主要粮油作物高产竞赛实施方案》中附录测产方法执行,旗区农牧部门对测产结果真实性负责。同时,结合申报、实产等情况,主要以单产水平进行排序,确保测产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五)资金拨付。农牧部门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确定奖补对象并在全旗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疑议后将奖补结果报市农牧局备案。奖补对象要鼓励先进,突出重点。旗农牧局将按照排名次序择优选择2257亩高产田,按照300元/亩的标准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及时拨付奖补资金。
(六)支持方式。农牧部门通过查阅主体生产档案和不定期现场检查,根据主体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评分标准详见附件7),确定奖补对象资格。单个主体同时种植多种作物,不可重复享受补贴,由主体选择申报作物,防止“垒大户”,奖补对象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主体重复。
四、项目资金及补助内容
旗区农牧部门根据主体初报、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和测产排序等情况,确定“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对象名单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农牧局备案。农牧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及时通过“一卡通”或票据报账形式拨付奖补资金,原则上每个项目主体补贴资金不超过30万元,每个主体不可重复享受补贴。补助资金可用于种植主体所需农资采购、社会化服务及技术推广等相关农事经营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旗农牧局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详见附件2),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安排落实、方案制定、组织联络、调度检查等工作,成立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详见附件3)。
(二)加强绩效管理。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农〔2019〕48号),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将项目实施情况、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全面评估、考核项目执行落实情况。要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案,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三)严格资金监管。要加强对项目承担主体的跟踪指导,督促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为按规定标准分配、拨付资金提供准确依据。坚决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予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政策实施的良好氛围。
附件2
鄂托克旗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单产提升行动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吉 雅 农牧局党组成员、局长
副组长: 唐达来 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志英 农牧局发展规划和财务股股长
陈永霞 农牧局种植业和渔业渔政管理股股长
何云梅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越济成 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站站长
额尔德木图 农牧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高 飞 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工作站站长
附件3
鄂托克旗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
单产提升行动项目技术指导组
组 长:唐达来 农牧局副局长
成 员:陈永霞 农牧局种植业和渔业渔政管理股股长
何云梅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高 飞 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工作站站长
越济成 农村牧区经营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站站长
周飞星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乌云塔娜 农牧局种植业和渔业渔政管理股副股长
秦学钢 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工作站副站长
越 娟 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工作站副站长
张利国 农牧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