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范围】鄂托克家长必看!2026年中小学新生入学方案正式公布(附报名时间+学位类型)
发布时间:2026-05-09 17:51
来源: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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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按照教育部“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鄂托克旗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
(二)坚持“大稳定、小调整”
在保持片区、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学校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片区、学区划分方案。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在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按照市教体局统一“阳光分班”要求,随机派位均衡编班。
(四)坚持产权优先、户籍优先的原则
首先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在学校归属片区内有房屋产权的优先;其次,在同等房屋产权的条件下,鄂托克旗户籍优先。
符合新生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同城待遇。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应给予更多关注和关爱。
二、新生入学对象
(一)2026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鄂托克旗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在鄂托克旗合法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在2020年8月31日前)且尚未在义务教育阶段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2026年七年级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鄂托克旗户籍,或法定监护人在鄂托克旗合法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具有正常学籍的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学位类型设置
鄂托克旗各中小学新生入学,除乌兰镇各小学和棋盘井镇各小学、初中学位需要分配学校以外,其他各小学初中学校的学位,可在网报平台上填报入学资料申请后,到对应学校报名并参与新生入学分配。
(一)学位类型
一类:适龄儿童与监护人都是鄂托克旗户籍,监护人在入学片区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手续,监护人和房产权属人相同。
二类:适龄儿童与监护人非鄂托克旗户籍,监护人在入学片区有合法的住房产权手续,监护人和房产权属人相同。
三类:适龄儿童与监护人都是鄂托克旗户籍,在入学片区租房居住。
四类:适龄儿童与监护人非鄂托克旗户籍,在入学片区租房居住,并且办理了居住证明(暂住证)。
(二)关于学位类型的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并且父母(直接监护人)名下没有房产的,可以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购房按有房产登记处理。
2.《不动产权证书》属于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必须是本人单独所有;《不动产权证书》属于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必须是夫妻关系,共有产权的占比大于50%的一方可以按有房进行登记。
3.贷款购房,无法出具产权证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或在蒙速办APP不动产专栏中查询下载《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4.户籍地不在鄂托克旗且在鄂托克旗境内没有房屋产权的新生家庭,须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新生本人或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暂住证),必须出具本人或监护人的居住证明(暂住证)方可申请本旗学位入学。
四、学位分配办法
(一)根据适龄儿童居住地址、户籍情况,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学校班均人数均衡”的原则,从学位类型一至四类依次分配,直至学校学位分配完毕。如果上一类型分配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但不足以安排下一类型全部申请入学学生,那么将在本类型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电脑随机选中的学生获得学位,没被选中的学生和片区内未分配学位的适龄儿童,调配到周边相对就近的有学位的学校。
(二)拟在乌兰镇住校的小学学生学位分配到桃力民小学和鄂托克旗第一小学;棋盘井镇住校小学学生学位分配到除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鄂托克旗学校(棋盘井第二小学)以外的其他小学。
五、优抚对象
(一)对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分别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予以优待。对符合条件的入学新生,经监护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上报教体局,且在信息登记表其他说明中注明优待原因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材料经教体局审核通过后,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二)支持人口调整政策,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分配同一所学校情况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与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学校,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人群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对二级以上残疾儿童少年、二级以上残疾人子女、孤儿、单亲家庭子女(父母有一方去世)、留守儿童(需要社区出具留守儿童证明)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及政策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相应教育优待,优先获得学位。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入学就读的,达到适学年龄必须进行网络新生入学登记并建立学籍;能够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由就近就便学校安排随班就读,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由就近就便学校安排送教上门。
六、报名所需各种信息材料要求
(一)户籍材料
1.学生本人或家长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其监护人(父母)、房屋产权人等的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和关系等的高清图片。届时由鄂托克旗公安局核验。
2.户籍地不在鄂托克旗且在鄂托克旗境内没有房屋产权的新生家庭,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监护人(父母)在本地区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信息的高清图片。届时由鄂托克旗公安局核验。
3.适龄儿童本人与拥有房产的监护人(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监护人(父母)的《结婚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的高清图片。届时《结婚证》信息由旗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核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核验。
(二)住房材料
1.学生本人或家长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父母)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网签购房合同等信息的高清图片。届时由相关部门核验。
重要说明:新购房未网签、已网签但不具备居住条件、购买二手房未过户或因其他原因房管部门不予过户、在房管部门平台数据中查询不到监护人房产信息的,一律认定为租房居住。
2.在新生入学片区内没有房屋产权租赁居住的新生家庭,需要在新生网报平台上提供居住证明(租房合同)等信息的高清图片,届时由社区街道办事处核验。
3.“其他住房证明材料”由相关单位负责认定并核验。
(三)其他材料
1.学生本人或家长为残疾优抚对象的,需要上传《残疾人证》复印件等。
2.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需要上传相关优抚条件政策文件及批复复印件等。
3.申请二孩、三孩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的,需要上传同一户口本证明及兄(姐)的学籍证明。
4.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证明的,可上传“其他证明材料”。
家长在新生入学系统中提供的所有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如因提供错误数据而导致学位分配产生错误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或伪造信息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追究责任。
七、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安排
(一)新生入学登记网报时间
小学一年级:5月18日8:30至22日17:30
初中七年级:5月25日8:30至29日17:30
(二)全旗各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入口
1.蒙速办APP首页-新生入学服务/蒙速办APP-办事-教育就业-新生入学服务
2.政务服务网官网首页(https://zwfw.nmg.gov.cn/)-选择鄂尔多斯-右下角飘窗“新生入学一件事”
3.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s://www.ordos.edu.cn/)首页-专题专栏-2026年新生入学登记报名入口
特别强调:一个身份证号在系统中只能注册一次,新生报名须慎重选择注册旗区。所有报名登记及资料上传工作必须于规定的网报时间之内完成,逾期未报名或资料上传不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行承担。
(三)至(六)工作流程
5月30日-6月19日:数据下载与核验
6月20日-6月30日:对乌兰镇、棋盘井镇区就读的汉授小学适龄儿童信息复核(复核有问题的按租房地址分配)
6月30日-8月27日:确定学位类型
8月28日:公布学位类型和就读学校(可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或“蒙速办”APP查看)
7月27日-7月31日:新生网络补报(仅限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补报新生只安排至已分配的学位类型之后)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1.凡拟在鄂托克旗2026年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在网上系统中报名。
2.网报登记工作应由学生家长及原毕业学校、幼儿园负责。如学生家长不熟悉操作流程可求助学校老师。
八、报到入学要求
(一)新生报到时间:2026年8月29日(周六)
(二)报到时需携带手机上的学位分配公布信息、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8月29日下午统计报名结果,8月30日(周日)集中进行阳光分班。
新生入学必须参加阳光分班
若初一新生不参加2026年阳光分班,三年后中考不享受自治区示范高中的分招政策。
若小学新生不参加2026年阳光分班,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九、特别说明
(一)所有证件、证明等材料必须用高拍仪或扫描仪拍成JPG或PDF格式上传,手机拍照必须清晰、完整、无变形。字迹模糊、信息不完整、不可辨认的材料一律当作无效处理。
(二)姓名和身份证号应与户籍信息一致。家庭住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的坐落地址填写。
(三)上传佐证材料要求
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并提交后,按系统提示上传。每部分最多上传8张:
户籍项:户主页、学生页、监护人页
产权项:产权证号页、产权人页、平面图页
辅助项:水、电、气、暖、网、有线电视等缴费票据或截图(任意两项各一张)
特殊情况:优抚证明材料等。
(四)凡发现虚假、伪造证件,或入户调查与登记材料不符,一经查实,只安排至学位空余较多的学校入学。
(五)凡已分配学位但不到校报到、不参加阳光分班、不注册学籍而退学的,下一年不再按就近划片分配学位,只安排至学位空余较多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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