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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奖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幼儿园旗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11-08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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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市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体德函〔2024〕19号)的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班级建设,促进优良班风、学风的形成,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幼儿园旗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全旗各级各类幼儿园班集体(起始年级不参评)。

  二、评选标准

  优秀班集体参评班级有互助友爱、民主和谐、健康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文明健康、充满朝气正气、勇于实践创新的良好班风;有勤奋刻苦、严谨求实、自主创新、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有良好的班级人际关系(师生关系、生生关系、师师关系)。班级幼儿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礼仪,有健康的兴趣爱好和端正的生活态度,组织纪律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质健康达标率高。班级活动丰富多彩,班级幼儿各项活动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

  三、名额分配

  “优秀班集体”的名额以幼儿园中大班班级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详见附件1)。

  四、奖励设置

  比赛排名前九名的获奖者,旗级推送参加市级比赛。市级比赛结束后,根据市级获奖情况,市级获奖者不再重复颁发旗级奖励。旗级按照75%的获奖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选手由旗教体局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程序

  (一)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规范开展园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

  (二)各幼儿园要将推选的“优秀班集体”评选视频和推荐统计表(附件2)扫描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资料于10月15日下午统一以U盘或移动硬盘方式报送学前教育办。

  (三)被推荐市级“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于11月1日—11月 10 日登录“鄂尔多斯教育体育局官网”,进入“2024-2025 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市级优秀班集体三好标兵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页面,提交相关评选材料。

  六、评选材料要求

  (一)提交班集体建设综述视频(80分)。

  录制不超 10 分钟视频,重点讲述班集体建设思路、理念及具体举措,可从班级精神风貌、班级风气、师生关系、班级实践活动等方面展示出班集体鲜明的特色,避免以单一的装潢装饰代替班级文化的现象。

  视频要求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封装格式 MP4,文件小于500M,时长在10分钟内,视频片头时间不超 5 秒,内容包括讲述题目、工作单位和姓名。

  (二)“班主任情景分析解决问题”案例撰写(20分)。

  不提交材料,以现场集中撰写方式开展,撰写时间:10月15日,地点:兴泰大厦406。

  (三)提交班集体照片2张。

  照片要求画面清晰,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2M以上(证件照大小不作要求)。

  文字材料要符合公文格式及字体要求,Word格式。

  七、其他事项

  (一)各幼儿园要把握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二)各幼儿园优秀班集体建设内容要符合国家、自治区、市级相关校园文化建设文件的最新要求和规定。

  (三)各幼儿园要强化典型宣传,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评选出的优秀班集体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知晓度。旗教体局将适时通过“鄂托克教育”公众号对优秀班集体进行宣传。

  附件:1.2024-2025学年幼儿园旗级优秀班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

  2.旗级“优秀班集体”评选推荐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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