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15 09:44
来源: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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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及自治区、市级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2025年第四季度,全旗各部门共报送信息722条,市级政府网站采用10条,旗级政府网站采用308条,采用率为44.04%(详见附件1)。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及监测报告相关数据为依据,对纳入监管的35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31个政务新媒体达到合格等次,13个政务新媒体出现错敏词。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
1.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
自然资源局、住建局(2025年未更新)、乌兰镇、退役军人事务局、司法局、审计局、气象局、农牧局、能源局、木凯淖尔镇、民政局、民委、蒙西镇、教体局、工信和科技、阿尔巴斯苏木“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内容长期未更新。
2.其他栏目
社会救助(10月份残疾人补贴信息)、饮用水源(10月份水质检报告)、义务教育(教体局)、住房保障(鄂托克旗保障性住房和房产交易中心)内容长期未更新。
(二)信息报送
未开展相关工作:木凯淖尔镇、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10月、12月未报)、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工信和科技局(10月未报)、旗交通运输局(10月未报)、旗教育体育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月、12月未报)、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气象局(10月未报)、旗统计局(10月未报)、旗司法局、旗文化和旅游局(10月、12月未报)、旗自然资源局、旗水利局、旗公安局、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1月、12月未报)、旗招商引资服务中心(11月、12月未报)、旗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旗交管大队、国家税务总局鄂托克旗税务局。
未完成任务数:蒙西镇、旗能源局、旗信访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旗气象局、旗农牧局、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旗民政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交通运输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三)政务新媒体
1.第四季度,市旗两级抽查发现我旗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5个单位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
2.乌兰镇、苏米图苏木、棋盘井镇、木凯淖尔镇、阿尔巴斯苏木、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生态环境局鄂旗分局、旗教育体育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财政局13个单位新媒体账号发布内容中存在错敏字。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信息报送“三审”机制,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切实把好信息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内容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提升报送质量。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不断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加大减税降费、教育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及其落实情况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领域信息报送力度。
(三)做好解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文件公布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解读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落实工作任务。请各部门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开展“回头看”工作,保障各相关领域涉及的政策措施及其开展情况能够及时全面的公开发布。同时,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的能力。
附件:1.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2025年第四季度信息报送和采用统计表
2.2025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不合格情况
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6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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