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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2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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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及自治区、市级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报送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全旗各部门共报送信息740条,市级政府网站采用15条,旗级政府网站采用321条,采用率为45.4%(详见附件1)。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及监测报告相关数据为依据,对纳入监管的36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覆盖检查,29个政务新媒体达到合格等次,10个政务新媒体出现错敏词。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
  1.政策信息公开目录栏目
  发改委、气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棋盘井镇、蒙西镇、木凯淖尔镇“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内容长期未更新。
  2.其他栏目
  产品质量(市场监督管理局)、涉农补贴(农牧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局)、预警信息(应急管理局)、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内容长期未更新。
  (二)信息报送
  未开展相关工作:木凯淖尔镇、司法局、教育体育局、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水利局、鄂托克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鄂托克旗阿尔寨石窟研究院、交管大队。
  未完成任务数: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林业和草原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信和科技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代建中心、生态环境局、税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政务新媒体
  1.第一季度,市旗两级抽查发现我旗林业和草原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信和科技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司法局、木凯淖尔镇、能源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族事务委员会13个单位新媒体账号更新不及时。
  2.融媒体中心、乌兰镇、阿尔巴斯苏木、信访局、苏米图苏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木凯淖尔镇10个单位新媒体账号发布内容中存在错敏字。
  (四)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报送情况。
  公安局、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未按时编制报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信息报送“三审”机制,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切实把好信息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内容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提升报送质量。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不断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加大减税降费、教育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及其落实情况等人民群众关注度高领域信息报送力度。
  (三)做好解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在文件公布的5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解读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落实工作任务。请各部门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开展“回头看”工作,保障各相关领域涉及的政策措施及其开展情况能够及时全面的公开发布。同时,积极开展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的能力。
  附件:1.鄂托克旗人民政府网站2025年第一季度信息报送和采用统计表
  2.2025年第一季度政务新媒体不合格情况
  

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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