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法规规章,承担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负责各苏木镇、旗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旗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全旗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旗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旗法律专家库、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规划、实施、指导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
(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科技信息化股) 联系方式:0477-6221503
(二)政治警务部 联系方式:0477-6213208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联系方式:0477-6212685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 联系方式:0477-6212351
(五)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联系方式:0477-6211009
(六)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联系方式:0477-6211468
(七)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联系方式:0477-6213326
(八)行政复议应诉股 联系方式:0477-6211278
所属事业单位
鄂托克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集中受理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申请事项;集中办理人民调解,公证,律师等方面的法律服务事项;承担旗司法局有关审批事项的行政辅助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法律事项信息服务,法律服务对象心理咨询等综合性服务事项;承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完成旗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杨振平
办公地点:鄂托克旗乌兰镇布日都路与西大街交叉口北160米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电话:0477-622150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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