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标题 | 木凯淖尔镇乌兰哈达村产检补贴申请的问题 | ||
| 来信人 | 赵女士 | 写信时间 | 2025-05-21 16:52 |
| 信件类型 | 咨询 | ||
| 信件内容 | 鄂旗木凯淖尔镇乌兰哈达村赵女士来电咨询:来话人需要领取产检补贴,咨询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希望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 ||
| 处理部门 | 卫健委 | 答复时间 | 2025-05-23 09:29 |
| 答复内容 | 经我部门联系赵女士,赵女士咨询孕检补贴政策。已告知赵女士申请条件:(1)符合政策的一孩、二孩、三孩孕期妇女。(2)符合政策生育的妇女可在怀孕3个月后进行申报。(3)孕期妇女可在市辖区或市外任何一家助产机构进行孕期检查。申报流程:(1)孕妇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申请时夫妻已经离婚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孕期的检测报告单、孕期检查缴费凭证(需提供2023年11月22日以后的检测报告单及检查费在500元以上缴费凭证)到户籍地所属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鄂尔多斯市孕检补贴对象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特别说明:符合政策的一孩家庭也可以申请孕检补贴。申请补贴家庭需提供户籍地一方(女方为主)本人名下建设银行卡号。建议二孩、三孩家庭在小孩出生落户后,一次性申领孕检补贴、分娩补贴、生育补贴。上述情况已告知赵女士,赵女士表示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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