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2026年驭风行动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2 16:50

来源:鄂托克旗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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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2026年全区驭风行动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6〕353号)和《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2026年驭风行动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鄂能局发〔2026〕41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鄂托克旗实际,拟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我旗2026年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投资主体,现将优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竞争性比选方:鄂托克旗能源局 鄂托克旗农牧局。

  (二)竞争性比选监督方:旗纪委监委派驻工信和科技局纪检监察组。

  (三)竞争性比选内容:比选1家企业为“鄂托克旗2026年驭风行动”试点项目投资主体。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建设地点:由投资主体负责选址。

  (二)项目接入:由投资主体负责落实接入条件。

  (三)项目建设规模:总规模不超过30兆瓦,单个试点村项目规模不超过20兆瓦。

  三、竞争性比选流程

  发布竞争性比选公告→企业递交申报材料→竞争性比选评审→竞争性比选结果公示。

  (一)发布竞争性优选公告

  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竞争性优选公告。

  (二)递交申报材料

  请企业报送如下材料至鄂托克旗能源局:项目正式申请文件 1 份、申报方案纸质版一式8 份,另附 U 盘存储的可编辑版申报电子资料 1 份,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4日下午5:30前报送,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接收地址:鄂托克旗能源局313室(棋盘井镇)。

  (联系人:李浩巍 联系电话:0477-6486665)

  (三)竞争性比选评审

  咨询服务机构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以评分情况作为项目开发主体推荐的依据。

  (四)竞争性比选结果公示

  竞争性比选评审完成后,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将候选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

  四、企业资格要求

  1.申报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2.申报企业如用集团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参与申报,应取得并提供其上级总公司(集团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3允许各类投资主体参与,鼓励村企合作和政府投资,充分发挥驭风行动项目收益对我旗相关嘎查村集体经济的带动作用。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将该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净利润按照约定无偿捐赠给相关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全力支持鄂托克旗乡村振兴工作。

  5.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无负面诚信问题,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鄂托克旗能源局      鄂托克旗农牧局

                                                2026年6月22日

 

 

附件

鄂托克旗驭风行动项目投资企业

优选提交材料清单(参考)

  一、优选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诚信状况、产业发展现状、近3年财务运行状况等。

  二、提出项目建设的意义及必要性。从企业自身发展、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能源政策和有利影响等方面分析总结项目建设的背景意义及必要性。

  三、进行投资估算与经济性分析。提出项目工程造价,资金来源,分析项目经济可行性,对总投资、发电量、回报期、收益率等进行详细分析。

  四、发电收益共享计划。根据收益状况及合作方式,提出每年净利润的比例及分配方式,具体到全生命周期净利润分配方式、比例等内容。

  五、项目建设保障措施。在项目土地落实、手续办理、并网接入等重要环节提出保障措施。

  六、收益共享保障措施。在收益共享机制、落实、分配等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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