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投资已成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部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是审计机关监督的重点。鄂托克旗审计局结合近几年的投资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意识和项目建设程序及工程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强化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订立的施工合同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约定的施工内容和结算价格。合同中要明确价款结算方式,对可能产生歧义的表述双方要约定明确的解决办法,对违反工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合同订立后,双方必须认真遵守、严格履行,严禁随意变更或不执行。
二是健全工程变更制度。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图施工,对需要变更部分,必须经设计单位出具变更说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加评审,确认后方可实施,否则,增加的项目及支出不予确认,不得列入竣工决算。
三是加强建设单位及所属部门工程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和复核,重点突出项目前期程序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程序执行、资金来源及到位、管理使用、建设实施及竣工验收、投资效益及相关评价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具体可结合各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操作实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