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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2015年04月24日 |
名 称: 关于集中开展“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整治活动的通知 | |
文 号: 鄂城行执字〔2015〕7号 | 主 题 词: |
鄂城行执字〔2015〕7号 签发人:云水生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集中开展“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队、室:
为全面做好民运会期间我旗城市管理保障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根据《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集中开展“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整治活动的通知》(鄂城执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在全旗范围内集中开展“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整治活动,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执法队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下大力气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整治活动,切实解决我旗“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整治内容与标准
(一)环境卫生: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的单位负责责任区域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积水;保持地面(含绿地)无污迹、垃圾、杂物,无乱倒污水。
(二)美化绿化: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的单位负责责任区域内绿地的管理工作;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破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不得在树上扯绳、挂物等;不得将垃圾、污物倒入绿化带和树池内。
(三)立面整洁: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的单位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建筑物立面整洁,门窗洁净,玻璃墙体明亮,墙体广告统一标准和色调;破旧墙体、施工区域、允许经营的摊点遮挡要规范。
(四)周边秩序: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的单位负责维持责任区域内的市容秩序,责任区域内无乱停乱放车辆、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设广告牌;不得擅自设置户外设施、占道作业、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确保责任区内的市政公用、环卫设施完好。
三、整治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各执法大队要深入片区,积极主动的对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5月1日至6月25日)。各执法大队负责督促各管辖区域“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确保管片区内秩序良好。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5年6月25日至7月15日)。此次活动将由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派出督察组对此次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四)整改巩固阶段(2015年7月15日至7月30日)。由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和整治标准,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际效果,不出现反弹。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整改工作,经研究决定,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了整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云水生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杨学卿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支部书记
成 员:邢拥政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助理
李虎军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助理
赵玉龙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助理
贡达来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纪检书记
米丽琴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刘新缠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察室主任
米海梅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大队队长
李劲强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大队队长
贺 东 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旗城市管理执法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米丽琴同志兼任(联系电话:0477-6212037),督查组组长由刘新缠同志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落实。各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结合片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对片区内“门前五包”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进行全面彻底的整治。
(二)明确责任目标。各执法大队要明确大队长为主要负责人,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强化问责制度。督查组要对此次整治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执法大队,督促其限期整改。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鄂托克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4月24日 |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