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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员十不准、十做到

索 引 号: 000014349/2013-01477 分  类: 其他 ; 其它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13年10月09日
名  称: 监察员十不准、十做到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一、不准酒后上岗执勤;要做到头脑清楚,办事认真。

二、不准擅离工作岗位;要做到人岗并存,日出全勤。

三、不准便服执行公务;要做到着装亮证,人证分明。

四、不准借职贪污受贿;要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五、不准寻衅报复他人;要做到事实清楚,依法制人。

六、不准粗暴野蛮执勤;要做到讲清道理,礼貌待人。

七、不准超越规定乱罚;要做到适量适当,文明执勤。

八、不准无票无据乱扣;要做到人证物证,签字为准。

九、不准挪用罚款实物;要做到违章罚款,及时上交。

十、不准擅自违抗命令;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