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248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其它
发布机构:
乌兰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6年06月22日
名称:
鄂托克旗乌兰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夏季防火宣传筑牢安全防护防线工作的通知
文号:
乌政发〔2026〕9号
主题词:
通知;防火宣传
时效性:
有效

鄂托克旗乌兰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夏季防火宣传筑牢安全防护防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2

来源:乌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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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嘎查村、社区:

  当前进入夏季,气温偏高。为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压实消防安全管控责任,全面筑牢辖区防火安全屏障,现就做好夏季防火宣传及隐患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严管控野外及露天用火

  严格管控田间、院落、路边用火,全面禁止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公路沿线焚烧秸秆、杂草、生活垃圾。确需临时野外作业用火的,严格落实用火看管制度,做到用火不离人、人走彻底熄灭火源,严防遗留火种引发火情。

  二、规范居家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引导辖区群众安全使用炉灶、蚊香、蜡烛等明火,火源周边远离柴草、窗帘、被褥等易燃物品;常态化提醒村(居)民自查室内线路、插座、家用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外出离家及时切断非必要电源。

  三、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保管

  汽油、柴油、瓶装液化气、农药、油漆等危险化学品实行分区单独存放,远离热源、明火,杜绝露天高温暴晒,严防泄漏、自燃起火。

  四、常态化清理消防安全隐患

  组织引导群众及时清理院落杂草、柴垛、楼道废旧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入户巷道畅通,从源头消除堆积类火灾隐患。

  五、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监护宣教

  紧盯未成年人、独居老人、残障人士等重点群体,入户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告诫儿童严禁玩火、随意引燃杂物;逐户走访提醒特殊群体规范用火用电,落实邻里互助提醒制度。

  六、普及应急自救与报警常识

  广泛宣传简易灭火器材配备使用要求,引导农户自备水桶、干粉灭火器等应急工具。发生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步上报所在嘎查村、社区工作人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各嘎查村、社区要依托微信群、入户走访、宣传栏张贴等方式全覆盖开展防火宣传,压紧监管责任,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切实守住夏季消防安全底线。

 

                         鄂托克旗乌兰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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