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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关于十六届旗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000014349/2024-00664 分类:工业、交通 ; 业务工作;其它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09日
名称: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关于十六届旗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鄂工信科党组发〔2024〕24号 主题词:
时效性:有效

 

  根据旗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8日至7月7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对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常规”巡察。2023年8月23日,旗委第二巡察组向工信和科技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自觉把旗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最严肃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严明的纪律、最严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努力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走深走实。

  (一)召开党组会议,迅速研究部署。

  旗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工信和科技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局长高广峰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必须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对旗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清单必须照单全收,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认真剖析问题产生原因,抓紧时间落实整改。

  (二)成立领导小组,逐条落实整改。

  局党组成立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高广峰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全面领导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巡察整改工作,监督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三)密集调度工作,及时有效推进。

  研究制定《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议由各股室分别进行汇报,巡察问题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强调各项整改要求,部署下一步工作,督促各股室加快整改进度,落细落实整改举措。

  (四)强化建章立制,确保整改长效。

  针对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深挖问题根源,建立了《工信和科技局“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科技领域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科技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案》《外贸领域安全工作机制》《外贸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案》等5项制度方案,完善了《工信和科技局“三重一大”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专项巡察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缓慢。

  (1)党组织肩负五大任务政治责任不高,带头抓落实不够有力。

  ①未组织学习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到内蒙古考察和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已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到内蒙古考察调研及历次参加全国人代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2023年我局组织集体学习79次、党组专题学习23次,其中,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讲话2次,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讲话精神10次;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五大任务”《责任细化清单》以“落实情况”代替“推进措施”,具体责任事项中4项任务无推进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召开“五大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会,针对五大任务清单我局牵头内容,逐条对照,细化任务举措和推进措施,做好“周调度”,及时掌握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完成情况;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2.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不够有力。

  (1)推动工业企业节能技改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实施的技改项目实地察看,并按月调度完成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10项,剩8项因企业客观原因(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0MVA硅铁炉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的研究与应用和制氮机富氧排空气回收供回转窑燃烧工艺的研究与应用2个项目正在开展,但涉及改造的炉子较多,整体完工要到2024年中旬;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电动给水泵变频改造项目因上级未批复资金,导致无法完成项目;内蒙古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炉提风温降焦比项目因企业停产,无法开展技改项目;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电机节能改造、废碱液回收制纯碱、电石炉净化灰回收利用项目和兰炭面回收利用项目等4个项目因企业资金短缺问题,2023年不实施技改)无法完成;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2)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二是2023年五月份正在建设的三个项目(宇扬世代100万吨洁净煤综合利用项目、东辰汇通17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利民煤矿井下填充项目)已建设完成,下半年新增开工建设项目2个(境尚源矿坑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内蒙古联创恒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已建设完成)。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3.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有缺项。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制定完成《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中;三是局党组成员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各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修订完善《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信息发布三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单;二是已对干部职工的抖音、快手、微博、微信等常用社交账号进行摸排登记,形成工科局干部职工新媒体账号摸排表;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3)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出台科技领域安全工作机制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案,预案内明确协调机制组成、成员单位组成、牵头单位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和保障措施;已制定出台外贸领域安全工作机制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案,预案内明确基本原则、风险防范体制和工作要求。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商务、科技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4)源头化解矛盾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对2023年“接诉即办”问题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所有网络基础设施方面问题全部解决并取得满意答复;二是已积极对接完成住建部门,向住建部门发送《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协助通讯网络线路保障的函》;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工信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4.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有欠缺。

  (1)限制类产能退出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企业下发《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要求部分企业限制类产能装备立即停产的通知》、《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加快做好限制类产能退出工作的通知》、《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加快限制类产能退出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催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实地察看督导。截至目前,铁合金矿热炉48台已全部退出;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5.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有不足。

  (1)农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运行监测的通知》文件要求,已组织我局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顺利申报3家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二是培育完成“E TUO KE GIFT”区域公用品牌,已完成阿尔巴斯羊IP形象设计和VI实物制作;三是已编制完成第三届“绒耀世界、名羊四海、登峰藻极”品牌发布会方案;四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6.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有差距。

  (1)招商重“量”轻“质”,推动产业融合发展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按照旗“三定”职能要求对全旗对外招商的市场调研、计划拟定等相关职能进行分工部署,对本单位职责细化;第一产业方面,我旗华翔农林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签订完成“阿尔巴斯山羊高效养殖与饲料配制技术”项目、第三产业方面,鄂托克旗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与鄂托克旗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完成“恒誉小区”项目;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2)服务企业发展不到位,促进贸易提质增效举措不多。

  ①外资引进工作推动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全体完成《关于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专题学习;二是已建立外资企业台账,已全面摸排旗内有出口意向的外贸企业和外贸项目。截至目前,通过破零增量项目我旗金昌螺旋藻公司成功引入境外资金10.25万美金;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责任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促进外贸经济有所滑坡。2023年第一季度全旗出口额10095.34万美金,同比下降70%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推进会”,会议重点就服务企业发展不到位,促进贸易提质增效举措办法方面进行了研究,同时就《关于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惠企政策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已建立外资企业台账,已全面摸排旗内有出口意向的外贸企业和外贸项目;三是政策引导本土外资企业加大对本土投资力度,如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四是已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及企业参加国际外贸洽谈会、招商引资会,例如:“中蒙博览会”“鄂托克旗《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产品品牌发布会”及“名优特农牧产品”等邀商邀约会;五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责任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③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运行监测的通知》文件要求,已组织我局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顺利申报3家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二是培育完成“E TUO KE GIFT”区域公用品牌,已完成阿尔巴斯羊IP形象设计和VI实物制作;三是编制完成第三届“绒耀世界、名羊四海、登峰藻极”品牌发布会方案并已成功举办,品牌发布会上对我旗山羊绒、阿尔巴斯山羊和螺旋藻进行了大力宣传与推广;四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7.助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存在短板。

  (1)落实全方面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旗工信和科技局党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阵地标准化建设“八有”标准,建立健全鄂工信和科技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鄂工信和科技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制度;二是打造完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教展示栏;三是纪检组长对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2)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活动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了“新时代讲习团”宣讲队伍;二是开展了系列主题宣讲教育活动;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常规巡察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运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够。

  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历次到内蒙古考察调研及历次参加全国人代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2023年我局组织集体学习79次、党组专题学习23次,其中,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讲话2次,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到内蒙古考察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讲话精神10次;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快成物流‘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已建成;二是电商网店20个已建成;三是2023年“乡联”工程23处基站已建设完成;四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党组抓主管领域工作不够有力。

  ①推动工业企业节能技改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实施的技改项目实地察看,并按月调度完成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10项,剩8项因企业客观原因(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60MVA硅铁炉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的研究与应用和制氮机富氧排空气回收供回转窑燃烧工艺的研究与应用2个项目正在开展,但涉及改造的炉子较多,整体完工要到2024年中旬;内蒙古北方蒙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电动给水泵变频改造项目因上级未批复资金,导致无法完成项目;内蒙古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炉提风温降焦比项目因企业停产,无法开展技改项目;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电机节能改造、废碱液回收制纯碱、电石炉净化灰回收利用项目和兰炭面回收利用项目等4个项目因企业资金短缺问题,2023年不实施技改)无法完成;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制定出台《关于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二是2023年五月份正在建设的三个项目(宇扬世代100万吨洁净煤综合利用项目、东辰汇通17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利民煤矿井下填充项目)已建设完成,下半年新增开工建设项目2个(境尚源矿坑地质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正在办理环评手续;内蒙古联创恒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已建设完成);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③限制类产能退出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企业下发《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要求部分企业限制类产能装备立即停产的通知》、《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加快做好限制类产能退出工作的通知》、《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加快限制类产能退出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进行催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实地察看督导。截至目前,铁合金矿热炉48台已全部退出;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3)自身承担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清,职能发挥不充分。

  ①对招商监督指导作用发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召开了专题安排部署会,按照旗“三定”职能要求对全旗对外招商的市场调研、计划拟定等相关职能进行了分工部署,对本单位职责进行了细化;二是已向招商引资中心推送《鄂尔多斯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两图两表”》,供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开展招商工作作为依据。第一产业方面,我旗华翔农林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所签订完成“阿尔巴斯山羊高效养殖与饲料配制技术”项目、第三产业方面,鄂托克旗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与鄂托克旗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完成“恒誉小区”项目;三是已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调度台账,及时掌握企业招商引资项目进展;四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工业企业“三清零”行动措施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11月10日制定《鄂托克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清零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内明确成立“三清零”工作推进小组,设置组长及责任人员,明确目标、时间节点,细化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对全旗规上企业“三清零”情况进行摸排;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③统筹协调不畅。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续签完成《行政执法委托书》;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4)促进贸易提质增效发展有短板,活力不足。

  ①农特品牌和跨境电商企业培育力度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依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运行监测的通知》文件要求,已组织我局鄂托克旗品牌促进服务中心顺利申报3家市级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二是培育完成“E TUO KE GIFT”区域公用品牌,已完成阿尔巴斯羊IP形象设计和VI实物制作;三是编制完成第三届“绒耀世界、名羊四海、登峰藻极”品牌发布会方案并已成功举办,品牌发布会上对我旗山羊绒、阿尔巴斯山羊和螺旋藻进行了大力宣传与推广;四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外资引进工作推动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全体学习《关于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文件;二是已建立外资企业台账,摸排完成旗内有出口意向的外贸企业和外贸项目。截至目前,我旗金昌螺旋藻公司通过破零增量项目成功引入境外资金10.25万美金;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③促进外贸经济有所滑坡。

  整改情况:一是已召开“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推进会”,会议重点就服务企业发展不到位,促进贸易提质增效举措办法方面进行了研究,同时就《关于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惠企政策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已建立外资企业台账,已全面摸排旗内有出口意向的外贸企业和外贸项目;三是政策引导本土外资企业加大对本土投资力度,如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四是已积极邀请相关部门及企业参加国际外贸洽谈会、招商引资会,例如:“中蒙博览会”“鄂托克旗《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互认产品品牌发布会”及“名优特农牧产品”等邀商邀约会;五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①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制定完成《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中。三是局党组成员分别作出书面检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其他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修订完善《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信息发布三审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单;二是已对干部职工的抖音、快手、微博、微信等常用社交账号进行摸排登记,形成工科局干部职工新媒体账号摸排表;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2.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1)民生实事推进不快,为民服务意识不够。

  ①协调保障通讯服务能力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对2023年“接诉即办”问题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所有网络基础设施方面问题全部解决并取得满意答复;二是已积极对接完成住建部门,向住建部门发送《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关于协助通讯网络线路保障的函》;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工信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民生监督平台内容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已确定专人负责上传民生监督平台内容,按照审核制度及时完成上传,截至目前民生监督平台上传通知公告24条,政策法规10条;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加强全旗股级干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旗党组干字〔2014〕205 号)、《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三重一大”制度》和《工信和科技局党组信息发布三审工作制度》等政策文件,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3)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出台科技领域安全工作机制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案,预案内明确协调机制组成、成员单位组成、牵头单位职责、成员单位职责和保障措施;已制定出台外贸领域安全工作机制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预案,预案内明确基本原则、风险防范体制和工作要求;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商务、科技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①财务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我局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财务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②公务用车维修审批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完成《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推动党建工作不到位。

  ①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完成《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二是印发《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三重一大”制度》,将党的建设工作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中,并于2023年9月21日召开下半年党建工作部署会;三是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党建系统维护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8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建立“全区党员管理系统”信息自查台账,在“全区党员管理系统”排查全体党员信息,完成自查,对缺失的信息进行补充,目前全部录入完成;三是分管领导对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主题党日活动单一 。

  ①2023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第一、二季度未及时上报。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9月19日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完成《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已报送第三季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及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党员民主评议情况;三是已将该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剖析,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不够丰富。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9月11日组织全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建立主题党日活动台账,于7月7日组织了外出学习、于10月11日组织了观看电影等多种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发展党员工作主动性不高,党员个人档案不完善。

  ①党支部2021年至今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9月11日支部书记高广峰同志通过讲主题党课,宣传党的政策引导非党干部积极入党,现已收到3份入党申请书;二是积极组织非党人员于7月7日参加了外出学习、于10月11日参加了观看电影等多种形式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党员档案填写不规范、档案滞留。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8月23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已筛查全体党员档案信息,并且对缺失的信息进行补充,已建立党员信息问题清单,逐条对照并已完善;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4)干部选拔任用不合规,党支部补选程序不规范。

  ①2022年8月29日局党组会议研究调整4名股室负责人,民主推荐、公示、干部任免文件等环节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9月26日将《关于加强全旗股级干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旗党组干字〔2014〕205 号)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股级干部任用程序,并按照任用程序对4名负责人重新进行任免;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2022年11月党员大会未酝酿推荐候选人,直接等额补选党支部宣传委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9月11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10月23日按照选举程完成换届选举;三是党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5)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1月9日组织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学习《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内设股室职能职责事宜,重新研究内设股室设置分工事宜,按照《鄂托克旗工信和科技局职责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中关于内设股室设置的规定执行分工;二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局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巩固、扩展巡察整改成果。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领悟“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二)树牢规矩意识,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管、失之于软的问题。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时刻把纪律挺在最前面,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坚决全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并重,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规范管理,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用机制制度巩固整改成效。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和各岗位职能职责,做到整改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相得益彰,在整改中推动工作,在工作中落实整改,推动全局各项重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77-6212043;电子邮箱eqjmw@163.com.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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