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4-01447 | 分类:科技、教育 ; 业务工作 |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31日 |
名称:鄂托克旗2024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方案 | |
文号:无 | 主题词: |
时效性:有效 |
鄂托克旗2024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稳妥推进鄂托克旗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根据适龄幼儿人数、幼儿园分布、幼儿园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为每所幼儿园划定招生服务区。
(二)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在保持片区、学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依据幼儿园招生计划、幼儿园布局和生源分布等情况,适度调整片区、学区划分方案。
(三)坚持产权优先的原则。首先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在幼儿园归属片区内有房屋产权的优先;其次,在同等房屋产权的条件下,鄂旗户籍优先。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在保护幼儿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二、新生入园对象
小班新生: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
非小班新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仅本年度解决实际存在问题)。
新生是指,未参加网报、未上幼儿园、未录学籍的适龄幼儿;非小班新生是指,未参加网报、未上幼儿园、未录学籍但年龄已符合中班的幼儿。要求入园幼儿,身心健康(无急慢性传染病)、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经网上报名并审核通过后可到幼儿园报名。
三、新生入园登记网报时间
6月1日8:00至6月7日17:00
四、分配办法
(一)遵循实际合理分配。根据适龄幼儿人数、幼儿园分布、幼儿园规模、幼儿园班级设置数、招生控制数和班额、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学位。
(二)以学位类型为主要分配依据。按照学位类型一至四类依次分配,幼儿园学位分配完毕为止。如果上一类型分配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但不足以安排下一类型全部申请入园幼儿,那么将在本类型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电脑随机选中的幼儿获得学位,没被选中的幼儿和片区内未分配学位的适龄幼儿,调配到周边相对就近的有学位的幼儿园。
五、学位类型
(一)一类学位(有房有户)
1.适龄幼儿是鄂托克旗户籍;
2.监护人(父母)在入园片区有固定居所,有正规的住房产权手续,监护人(父母)和房产权属人相同;
3.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幼儿在同一户口簿,且在入园片区有固定居所,有正规的住房产权手续,其他监护人和房产权属人相同。
第1条为必备条件,第2条和第3条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二)二类学位(有房无户)
1.适龄幼儿非鄂托克旗户籍;
2.监护人(父母)在入园片区有固定居所,有正规的住房产权手续,监护人(父母)和房产权属人相同;
3.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幼儿在同一户口簿,且在入园片区有固定居所,有正规的住房产权手续,其他监护人和房产权属人相同。
第1条为必备条件,第2条和第3条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三)三类学位(无房有户)
1.适龄幼儿是鄂托克旗户籍;
2.监护人在入园片区租房居住。
(四)四类学位(无房无户)
1.适龄幼儿非鄂托克旗户籍;
2.监护人在入园片区租房居住。
六、优抚对象
(一)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暂行)》等教育优抚政策执行。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单位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享受教育优待,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所在地幼儿园学位就读。
(二)为鄂托克旗经济社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及其他特殊情况。根据《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暂行)》(鄂教体发〔2021〕80号)文件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享受教育优待,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所在地幼儿园学位就读。
(三)支持人口调整政策。为有效减轻家长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幼儿园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分配同一所幼儿园情况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与兄(姐)同一所幼儿园就读。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的幼儿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进行。
(四)保障残疾儿童等特殊人群接受学前教育权利。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对二级以上残疾儿童、二级以上残疾人子女、孤儿、单亲家庭子女(父母有一方去世)、留守儿童(需要社区出具留守儿童证明)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相关规定及政策条件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给予相应教育优待,优先获得学位。
七、报名所需信息材料要求
八、报名注意事项
(一)上传资料图片清晰。由于家长需要自行在网上(或手机上)注册报名,自行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所以要求所有证件、证明等材料的图像必须清晰、完整、没有变形,可辨认出有效信息。
(二)基本信息要一致。姓名和身份证号要与户籍信息一致。户籍所在地填写户口簿中户头地址。家庭住址按照各类产权证件(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居住证及其他证明)的坐落地址填写。
(三)一身份一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在系统中只能注册一次,新生报名须慎重选择注册旗区,如果误选注册旗区,需到所选旗区教体局删除信息后,在登记有效时间内可以重新报名。所有报名登记及资料上传工作必须于规定的网报时间之内完成,逾期未报名或资料上传不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幼儿家长自行承担。注册成功后务必打印报名信息表。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凡是在教体局等有关部门复核新生入园报名材料过程中,发现有虚假、伪造证件或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与登记时所提供的材料不符的情况,一经查实,不得再次提供住址材料,只将其安排至学位空余较多的幼儿园入学。
九、新生入园登记方式
(一)蒙速办。蒙速办APP首页-新生入园服务、蒙速办APP-办事-教育就业-新生入园服务。
(二)政务服务网。官网首页(https://zwfw.nmg.gov.cn/)-选择鄂尔多斯-右下角有飘窗(新生入园“一件事”)。
(三)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s://www.ordos.edu.cn/)首页-专题专栏-2024年幼儿园新生入园登记入口。
十、新生入园报名登记工作安排
(一)6月1日8:00至6月7日17:00,登记网报时间。
(二)6月11日—6月28日,旗教育体育局下载平台数据,分类将数据分发给相关单位进行核验。6月28日前,各单位要将核验结果交回旗教育体育局。
(三)7月1日—7月12日,旗教育体育局要会同旗公安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旗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等部门对拟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信息、申请材料和有问题的进行复核。复核仍然有问题的按租房分配。审查确认后,此信息将作为确定学位的重要依据。
(四)7月15日—8月20日,依据《鄂托克旗2024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方案》《2024年鄂托克旗幼儿园招生计划》和幼儿信息确定已报名幼儿的学位类型。
(五)8月21日,公布所有新生的学位类型和就读幼儿园。家长可通过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或“蒙速办”APP(鄂尔多斯)相关栏目查看分配结果。家长如有疑问请于公布之日到鄂旗教体局托幼办(820室)咨询,联系电话:0477-6214460。
(六)8月5日—8月9日,进行新生网络补报工作。本次补报仅限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幼儿园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补报新生只安排至已分配的学位类型之后。在我市其他旗区已经登记过的幼儿,不能参加补报。逾期未报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幼儿及家长自行承担。
十一、入园报到要求
(一)新生报到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
(二)新生报到所需提供材料:
1.家长签字确认后的《入园信息登记表》(监护人确认签字,不允许他人代签)。
2.幼儿和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本的户头、学生的相应页码复印在一页A4纸上)。若幼儿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还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随即退还)
3.2023年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儿童体检报告单(入托证)原件。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