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队、中心:
现将《鄂托克旗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鄂托克旗统计局
2021年5月11日
鄂托克旗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计划
为认真做好2021年度鄂托克旗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监控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21年度全旗统计执法检查提出如下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旗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统计调查单位的真实性。统计调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是否符合入库企业标准,是否存在关停企业继续报数情况。
(二)是否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填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准确性。数据来源是否有依据,是否有迟报、瞒报、漏报等现象,数据填报口径是否准确等。规上工业、限上批零住餐业企业、规上服务业等企业检查指标为2020年营业收入和2021年1-检查当月(季)营业收入。
(四)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企业基本情况填报是否准确,统计台账记录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原始凭证-统计台账-联网直报平台的流程填写,统计电子台账是否建立。
(五)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情况。
三、检查方式、检查人员
(一)确定检查对象。
对全旗21户企业进行检查,涵盖工业、财贸、能源、房地产、服务业和投资等专业
(二)确定检查人员。
根据统计执法工作任务和要求,组成由分管领导带队,法规和各专业统计人员为成员的统计执法检查组。
四、检查时间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定为2021年6月-8月。
五、检查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履行职责,认真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
(二)认真做好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市统计局,以便跟踪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