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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000014349/2025-02601 分类:工业、交通 ;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5年01月17日
名称: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文号: 主题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时效性:有效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

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工作主线,开展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深入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提升法治水平,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主体责任

  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相关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确保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区、市、旗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2.按照行政机关设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局聘请法律顾问1名,协助我局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认证,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及重大项目谈判、合同审核等,为局党组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把关。

  (三)全面依法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1.优化政务服务。对交通运输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截至目前共办件2633件,其中道路运输证相关业务2541件、道路运输(客货)许可48件、涉路许可28件、行政备案16件,做到业务办理零误差、服务质量零投诉。积极响应《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中心双延时服务公告》号召,交通窗口开展延时服务,接待来访群众40余人次,延时服务共办理90件。高效推进“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一次办”落地见效,将运输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办理事项归集成“一件事”套餐,1个工作日即可办结,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对市长热线12345、信访局转办的信访案件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确保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投诉件共501件(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做到“有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高效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2.加强行业信用监管。开展2023年度物流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共对全旗物流78家企业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市场准入,奖补资金,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行业监管机制。

  3.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明确了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本年度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1次,抽查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13户,抽查结果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

  4.统筹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方位提升执法水平。强化警示教育,端正执法动机,杜绝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以罚代管问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管理,执行查、缴分离,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全部按照规定立案,并按照法定流程进行案件办理;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双公示”,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音像记录得到普遍运用和严格归档,将日常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的情况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鄂尔多斯市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规范自由裁量标准,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依法做到同样情况同样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杜绝权力滥用。

  二是持续加强路政管理。我局采取“日常巡查+错时执法”“集中行动+多方联合”的方式,多举措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在全旗县、乡、村道路日常巡查工作中,处罚超限超载源头企业13家,共处罚金18万元,查处超限超载车辆5起,共处罚金12万元,未经许可擅自穿越公路埋设移动光缆案1起,共处罚金2万元;联合交警在棋蒙地区开展环境污染及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查处超限超载违法拉运车辆673辆,共处罚金119.26万元(由交警部门处罚),卸货2.4万吨。

  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 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建立健全了局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明确了学法内容、学法方式和学法要求。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法、法治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学习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应知应会手册》等内容,大大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28次,开展道路运输行业业务能力提升培训1次、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培训1次。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年度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2次,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并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执法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组织参加“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各类宣传活动7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系列活动4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悬挂横幅20余幅;组织监管企业开展安全专题培训2次,参培人数200余人;通过宣传活动,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积极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我局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交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主动关注矛盾问题比较集中的道路运输领域、交通工程建设、公路管理养护等领域,深入服务对象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排行业实情,及时掌握行业舆情动态,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市长热线12345、信访局转办的信访案件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确保办理质量。截至目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投诉件共501件(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做到“有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延伸,高效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个别干部职工学法、普法、用法、守法的法治意识不强,还亟待提升;二是执法人员整体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政策更新速度快,随着部分执法人员年龄增大、观念转变滞后,对部分政策性强的业务咨询解答不清,服务理念有待提高;三是按照《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鄂交发〔2022〕80号)和《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道路运输权力事项下放事宜的通知》(鄂交发〔2023〕75号)文件内容,市交通运输局下放部分权力事项至旗交通运输局,经排查我局监管机修企业700余家、普货运输企业200余家、客运场站2家、公共交通企业3家、运营公路收费站14家、驾培机构4家、铁路运输企业2家、通用机场1家,监管企业备案480家,监管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复杂、分布较广,专业技术人员和执法人员缺少,监管人员数量不足,导致日常监管排查不够全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深化法治交通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制培训和宣传工作,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为推动我旗的法治建设工作贡献力量。二是持续提升路政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棋蒙环境污染专项行动治理工作;继续规范全旗交通运输执法管理,加大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推进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源头治理,持续加大智能设施和技防设施投入,提升科技治超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行为。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按照依法治旗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交通运输法治保障。

 

                              鄂托克旗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7日

  

主办: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承办: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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